堂屋为正房,东西屋为陪房,南屋为耳房——父母必须住正房。

堂屋为正房,东西屋为陪房,南屋为耳房——父母必须住正房。

北方的住房以四合院居多。房屋分为正房(上房)与厢房(又称偏房或配房)。正房是由家庭的主人、长辈居住的,厢房是由家庭成员、小辈居住的。即便不是四合院,也分正房与厢房,按照辈分来居住。总的原则是长辈住正房,小辈住厢房。同样是正房,还得分左右。右边为上,左边为下。也就是说假如堂屋是正房,那么右边的堂屋是正房,左边的堂屋以及其他房屋都是厢房。这右边的堂屋就应该是由长辈居住的。这种规矩,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传统美德,遵循了尊者为上的处事原则。这样说,让父母住正房似乎不是个问题,也不值得商榷或探讨,是不容置疑、天经地义的事。

就说我家吧,自从我记事起就是这样的。那时候,我家是典型的老四合院。其中堂屋留的门台最高,是五个台阶。而做为厢房的东、西屋以及南屋,则是留的三个台阶。当时,曾祖父母住在堂屋,也就是正房。祖父母住在东屋,我的父母亲一大家子住在南屋。这里面,按照气派、采光、冬暖夏凉等特点来衡量,除去做为正房的堂屋最好,最尊贵,最适宜居住,东屋略微次之,南屋又其次之。后来,曾祖父、曾祖母先后下世了。于是,祖父(我的祖母下世早)就住到了曾祖父住过的堂屋。我的父母亲则搬到了东屋。再后来,祖父也下世了,父母亲成了家中的长辈,所以就搬到堂屋居住。

正因为有了这个记忆,所以我自小就认定了,让父母亲住正房这是不该被更改的“规矩”!一旦到谁家串门,假若发现他们不是这种“格局”,这种约定俗成的、尊者居上的做法,就会很是诧异,有点难以接受,难以认同,抑或不可理喻!

然而,令人诧异的是,这些年来,情况似乎发生了不太小的变化。原先那种长者住正房的规矩正在被打破,转而变成了小辈住正房,儿子住正房,孙子住正房,家中的长辈,爷爷奶奶,父母亲,反倒住到了配房,住到了狭小的屋子。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有的父母亲甚至连与儿孙们在一个家院居住的“权力”或“资格”也被剥夺了,竟然被迫搬家,住到了外面——某某被儿子、儿媳或孙子孙媳“撵出去”了……这种现象、这种说法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了!


堂屋为正房,东西屋为陪房,南屋为耳房——父母必须住正房。

就说我村吧,有户人家,父母只有一个儿子,千辛万苦的,好不容易将儿子养大成人,该娶媳妇了。父母费了十八布袋劲儿,拆东墙补西墙,才盖了新房。欢天喜地的,儿媳妇娶到家了,结果儿子和媳妇小两口堂而皇之住到了堂屋,也就是正房,父母住到了只有一间的小东屋,也就是厢房。过了一年半载,儿媳妇给公婆生气,一是闹分家,二是要求公婆还得把现有的房屋再给翻盖为楼房。这回父母愈发犯愁了。但不给分家不行,不给盖楼房也不行!万般无奈之下,为了儿子儿媳能够不生气、安安稳稳过日子,父母亲只得忍气吞声,再次借钱,借不够,就想法贷款,最终到底还是将两层楼房盖起来了。让公婆没有想到的是,楼房盖好了,谁知儿媳妇又变嘴了,说是人家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单门独院,所以你们当公婆的得搬出去居住,这幢住宅得属于俺们小两口单独所有!可怜年老体衰的老父老母,被逼得没法,都给儿媳妇跪下才求情哩,却始终打不动她的“芳心”,改变不了她的“既定方针”,仍然不准许公婆在家居住!后来,父母亲就只好委曲求全,“自觉地”、“识时务地”搬到邻居家的几间闲房暂且住下了。

像我村这户人家的情形,在当今绝非个例。父母老人没有“权力”或“资格”住在正房,已经成了一个并不稀罕的现象。大家经常看到的是——儿子儿媳堂而皇之住在正房的二层小楼,父母亲住在低矮、窄小、破旧的配房;儿子儿媳出门开着“嘀嘀”叫唤的小轿车,乐呵呵地特别风光,父母亲出门则是骑着老掉牙的电动车、自行车,忍受着烈日熏烤、寒风吹打;儿子儿媳三天两头下馆子、逛商场、去旅游,父母亲在家干农活,干沉活,吃的是粗茶淡饭,不知道饭店的大门朝哪儿开,分辨不清海参与鱿鱼,没有见过大商场是个啥模样,不理解外出旅游又是个啥滋味;儿子儿媳和他们的“小太阳”知道过生日、吹蜡烛、吃蛋糕,父母亲为家庭、为儿女操劳了大半生,没有正儿八经过过生日,或许只知道过生日就是吃顿意味着长寿的鸡蛋卤面条;儿孙们平时穿的是新崭崭的时髦衣裳,使用的是全自动洗衣机,三八两下转转圈就将脏衣裳给搓洗干净了,却永远“顾不上”给家中的父母亲老人买件新衣服,买个洗衣机,让他们浑身上下常年脏兮兮的没法在人前站立;儿子儿媳知道三天两头到澡堂洗洗澡,搓搓背,做做足疗,父母亲则头发乱糟糟的,手上脚上都是老茧老皴,没人管,没人问;年轻媳妇耳朵上戴着金耳环,脖子上戴着金项链,手脖子上戴着金手镯,手指上戴着金戒指,也算是“穿金戴银”吧,父母老人却只能是“望而生叹”;儿女们有个头疼脑热的就赶忙打针吃药,父母亲则是小毛病没人管,直等到病得奄奄一息、快要命了,才赶忙“抬”往大医院……如此等等,简直不胜枚举。父母亲吃了一辈子苦,受了一辈子罪,到老了享受不到来自于儿女的温情、温暖与关爱,竟然狠心地不赡养老人,不善待老人,让他们在脸色上瞧难看,言语上受委屈,胃口上忍饥挨饿,直至弟兄几个谁也不管父母,时不时地上演现代版的“墙头记”……


堂屋为正房,东西屋为陪房,南屋为耳房——父母必须住正房。

父母不住正房,就是长幼不分,辈分不明,大小不论,秩序不存……让父母住进正房吧,让他们安享晚年吧,让他们恢复原本就该享有的做为长辈的那点并不算奢侈的尊严。

(作者:孙琳,邯郸永年区人。河北散文学会会员,洺州诗社副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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