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出借未能收回 法庭調解挽回損失

俗話說“養兒防老”,可如今老年人則用自己的“養老金”來安度晚年。近日,固鎮法院任橋法庭審理一起因老兩口多年積攢的“養老金”出借給他人險些損失本金的案件。

據悉,2018年2月,周某和魏某本打算去當地銀行網點存入老兩口多年積攢的存款用來充當“養老金”,周某在準備存款時遇到了熟人吳某也正在辦理業務,吳某聲稱自己經營飼料生意急需資金週轉,便告訴周某可以將存款出借給他使用,利息比銀行存款要高一些,周某考慮到既是熟人關係利息也比銀行存款高一些,所以便將準備存入銀行的36000元借給吳某使用,並約定月利率0.83%,後期又陸續借給吳某本金合計66000元,借款到期後,吳某經營生意遇到困難,僅償還部分利息後,本金及剩餘利息未償還。

任橋法庭在審理該案時,積極協調雙方及代理人參與案件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吳某申請分期償還借款本息,魏某和周某考慮到雙方系熟人加之吳某近期飼料生意經營不善,雙方同意分期償還借款本息,至此,老兩口的“養老金”有了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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