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嚴陣以待確保安全度汛

近日,省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對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動員。

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

各級水利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防範化解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風險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落實各類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安全度汛和安全生產責任。各類責任人要將安全度汛責任扛在肩上,落實到具體行動上,迅速到崗履職,靠前指揮。要建立責任人數據庫,在相關媒體上和工程醒目位置公示各類責任人名單和聯繫電話,加強對各類責任人履職情況的監督,把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單位的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的行業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三者有機結合起來,把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安全度汛、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員。

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各級水利部門要進一步開展水利工程安全隱患大排查,特別要重點排查水庫、閘壩等工程的洩洪設施、閘門啟閉設施、洩洪影響河段,切實把問題、隱患找準查實。各地在前期排查中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如防災抗災意識不強、安全責任不落實、方案預案針對性不足、運行管理不規範等,要立即整改到位;對於新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按照“一單四制”的要求立即組織整改;對於不具備立即整改到位條件的,要及時報告,並切實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

全面落實安全度汛措施

各級水利部門要加強對水庫、水電站、涵閘、泵站等工程的安全管理,重點區域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識,閘門啟閉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嚴格履行請示報告制度,開機、開閘運行前要進行預警,確保人員安全。高水頭、大流量水電站和退出類水電站(電站拆除但大壩保留)要明確管理主體,落實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強堤壩清障砍青,強化巡查值守,加強灌排工程巡查檢修,重點加大對山體滑坡、渠道垮塌、建築物失穩等風險的防控,嚴禁下渠游泳和電魚。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加快在建水利工程施工進度,推動施工導流建築物、擋水建築物、穿堤破堤建築物等重點部位和險工險段儘快完工,形成防洪能力。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水利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程管理單位運行管理、安全度汛、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特別是汛期要根據當地降雨情況,實時抽查責任人的履職情況,並將抽查情況實時通報,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規範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完善管理制度,強化信息報送。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抓緊修改和完善水工程調度規程、調度運用方案、閘門操作規程以及防汛抗旱各類方案預案等,報有管轄權的單位批准。要對預案迅速開展應急演練,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優化方案預案。要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及時逐級上報水旱災害防禦各類應急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汛期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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