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魯亞克《在路上》:一場尋找靈魂救贖與寄寓的激情之旅

夥伴啊,我把我的手給你!

我把比金錢更珍貴的我的愛給你,

我越過說教和規則把我自己給你;

你會把你自己給我嗎?你會和我一起遠行嗎?

我們會形影不離,直到生命盡頭嗎?

——瓦爾特·惠特曼

傑克·凱魯亞克的《在路上》1957年問世後,傑克·凱魯亞克成為“垮掉的一代”代言人,成為二十世紀最有爭議的著名作家。《在路上》中呈現的行為和思想,在當時遭到主流文化的批判。

凱魯亞克在1951年就寫出了這本書,但是沒有出版社敢於出版。直到1957年《紐約時報》刊出了吉爾伯特·米爾施泰因的《在路上》書評,米爾施泰因稱之為“真正的藝術傑作”。但是,其他所有的書評大多數表示反感,特別是《時代》雜誌就指責凱魯亞克這本小說是“為狂熱青年製造的精神口糧”。在爭議的漩渦中,《在路上》登上暢銷書榜單。

凱魯亞克《在路上》:一場尋找靈魂救贖與寄寓的激情之旅


雖然主流文化對《在路上》反感,但是其所表現出的反叛精神,還是受到青年人的喜歡。《在路上》直接催生了六十年代嬉皮士運動。凱魯亞克普及了美國文化中的獨特精神,直接促使一百萬家咖啡館開業,賣給年輕人一百萬條牛仔褲,年輕人紛紛背上揹包走上漫遊之路。

那麼,《在路上》的漫遊之旅有什麼魔力捕獲了年輕人的靈魂?本文將從作品的寫作風格,靈魂寄寓,靈魂救贖三個方面去理解《在路上》的激情之旅。

一、寫作風格:自發式寫作,語言飽含激情與靈魂的張力

凱魯亞克《在路上》傳承了自發式寫作風格,也稱“噴射式寫作,完全按腦中思緒寫作,一口氣寫完。他在公寓中呆了三個星期,聽爵士樂,吃致幻劑,為保持亢奮和靈感持續,他一口氣在30米長的打字紙上打完12萬字,沒有一處分段。自發式寫作是對傳統創作的突破和顛覆,這種以張揚個性、表現自我和直抒情感為主導的寫作服務於作者的路上生活,是路上生活的真實記錄與寫照,是垮掉分子放蕩不羈的生活方式的體現。

自發式寫作風格的美學特徵主要表現為放棄傳統的反覆修改原則,拋卻時空概念的束縛,倡導思緒的瞬間迸發和流通無礙,表達作者最初的真實情感,實現作者感情與作品主題的高度契合。正因為此,作品中的語言飽含激情和靈魂的張力。比如描寫在落基山脈中城區棚屋中舉行的晚會,

自發式寫作風格還表現為敘述時空錯綜化、主題多樣化和敘述層次多重化等。

《在路上》敘事上採用時間與空間雙重維度,時間上從出發到結束,四次出行,空間上,橫跨美國及墨西哥,路上和城市中。時空互動、人與社會互動、身體體驗與心理感受互動。散點透視、橫向攝入,小說中大量的地理名詞不斷出現,形成敘事時間的壓縮與中斷,使得敘事呈現出片斷化、零碎化特點,從而能客觀地反映了地域空間下的社會現實。多點聚焦,縱深開掘,地理空間的不斷轉化為小說的敘事視角的不斷轉換提供了可能。美國內部、墨西哥異族的地理風貌、社會風情都能得以生動呈現。不同地理所承載的不同文化、人物,故事給予人不斷變幻的新鮮感,在不斷移動和變化中,在感受,在思考,在尋找,不同的主題呈現,給讀者一種魔幻的感覺。

凱魯亞克《在路上》:一場尋找靈魂救贖與寄寓的激情之旅


比如描寫在落基山脈中城區棚屋中舉行的晚會,

我們跳舞,開始灌啤酒助興。歌劇結束後,年輕姑娘成群結隊地湧入我們的窩點。羅林斯和蒂姆和我看得直舔嘴唇。我們揩她們油,和她們跳舞。沒有音樂,只有跳舞。屋子裡擠滿了人,開始有人拿著酒瓶進來,我們奔出去衝進酒吧,然後又奔回來。夜晚變得越來越狂野。真希望迪恩和卡羅也在——然後我意識到他們會覺得格格不入,會不高興。他們就像歌劇裡的那個男人,推開石門,高唱陰暗,從地下鑽出來,他們是美國卑微的嬉皮士,是新的垮掉的一代,而我正在逐漸加入這個隊伍。合唱隊的少年來了,他們開始唱《可愛的阿德琳》,他們還唱“把啤酒遞給我”和“你吊著臉幹什麼?”之類的短句,用男中音使勁號“費—德—里奧”,而我對唱“唉,我,何等陰暗”。姑娘們棒極了,她們到後院和我們親熱。

這裡,地點,時間,感受,人物,敘事,思想,都在這時濃縮,閃爍,爭相表現。快速切換,情緒飽滿,感情熱烈,靈魂鮮活,這樣的語言形式令人印象深刻。這樣的寫作技巧給人速度感,跳躍感,意識流動,衝擊力,讓讀者目不暇及,心情興奮。這種看似混亂和光怪陸離地寫作呈現,正是在路上的真實感受,也是作品的通篇特點。

二,不斷前行,尋找靈魂的寄寓。

年輕人滿懷激情,但從校門走出,進入社會難免飽受挫折。面對事業,愛情難免迷惘,生活的壓力,現實的冷酷,讓心靈苦悶,受傷,不知路在那裡。躁動的心,無處安放的激情,迷惘的靈魂,都渴望找到一個出口,一個安放撫慰的寓所。

凱魯亞克《在路上》:一場尋找靈魂救贖與寄寓的激情之旅


《在路上》中的作家薩爾就是這樣決定踏上旅程。他剛與妻子分手,還大病一場 ,剛剛恢復過來,他感覺所有東西都死了。這時候的薩爾身心疲憊,對一切都提不起興趣,他需要找到一個令他振奮,再次燃起生命之火的方法,他的靈魂在痛苦尋找撫慰和寄寓之所。他以前也曾想過去西部開眼,但總是模模糊糊盤算,從沒有真正出發。迪恩的出現,激起了薩爾的興趣,一個身陷少年管教所的小子,寫信要學習尼采和其他所有美妙的知識。他們兩個在”瘋狂“這件事上相見恨晚,決定相約出行。

迪恩的智慧每一點都那麼認真、閃耀和完整,卻沒有乏味的學究氣。而他的所謂“犯罪行為”也不會讓你憤怒或想嘲笑,它們是美國式喜悅的狂野而積極的爆發;它們充滿西部氣息,就像西風,來自大平原的一首頌歌,是某種新鮮事物,早有預言,早該到來(他偷車只為了快樂兜風)。

講到這裡,要說說尼采。尼采對凱魯亞克的影響很大,本書從頭到尾貫穿著尼采的思想。尼采的柏拉圖主義,它一直把超感性世界認定為真實存在,同時把感性世界貶低為非真實的虛幻世界。所以,書中人物一直將柏拉圖主義做為自己心靈的寓所。他們總想嘗試進行靈魂的對話,卻對現實世界的一切視而不見。他們在路上流浪,乞討,尋找愛情,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無非就是想超越這個感性的世界生活,在尋找超越物質的柏拉圖式的生活。

薩爾第一次出行遇到了特麗,一個美麗的墨西哥裔女人,他們彼此相愛,他們努力想生活在一起。

這樣的生活就是薩爾想要的樣子。

特麗蜷縮在我身旁,約翰尼坐在我胸口,兩個人在我的筆記本上畫動物。我們帳篷的燈光在可怖的平原上照耀。牛仔音樂在路邊酒館裡叮叮咚咚,越過田地飄向我們,感覺很淒涼。我覺得沒什麼。我親吻我的寶貝兒,我們熄燈休息。

但是,現實是如此殘酷,容不下他們田園牧歌式的生活。他們在帳篷營地租了個小帳篷,薩爾希望通過摘棉花養活他們,可是他掙得錢只夠每天吃飯。這樣的生活不可持續,雖然有美麗的愛情,但也不行,他們只好分手,特麗回到她熱鬧的大家庭,薩爾踏上繼續尋找的路。

凱魯亞克《在路上》:一場尋找靈魂救贖與寄寓的激情之旅


後來薩爾和迪恩一起上路,迪恩和薩爾多次談到那個“它”,就是他一直尋找到的可以撫慰靈魂的東西。他們聽一個薩克斯手吹出了最美妙的音樂,迪恩感受到了“它”。聽席林的爵士樂演奏,迪恩感受到了“它”。和大學者羅洛·格萊伯交流,迪恩也理解到“它”。他對薩爾大叫:“只要像他一樣,你就可以找到那個它”

這個被迪恩稱為“它”的東西,其實就是純粹的精神,是直擊人靈魂的東西,可以撫慰靈魂,讓靈魂安歇的處所。

二、在路上,尋找自我和靈魂救贖之旅。

薩爾的出行,就是在尋找,尋找自我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因為他感到所有的都死了,他在尋找一個全新復活的自己。迪恩也在尋找,他在尋找自我救贖。他自始至終一直在尋找他的父親,他的父親只是一種象徵。象徵迪恩的責任,象徵他的歸宿和全部的依託。

第一次上路,薩爾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在飢餓和疲憊中回到家裡,他吃光了冰箱中所有的東西,然後倒頭大睡。

第二次迪恩來找到薩爾再次出行,這次的出行在最後時,迪恩將薩爾和瑪麗露放在舊金山的街頭,他自己忙於去處理和卡米爾的愛情和生活。瑪麗露也離開了,薩爾又飢又餓在街頭晃盪,他在這種身體極端的情況下找到了一直渴求的出神的狀態。

我意識到我曾經無數次死去和重生,但沒有特別的記憶,因為從生到死和從死到生的轉變容易得令人驚駭,這個魔幻的過程什麼都不算,就像一百萬次地入睡和醒來,完全不需要思考,被人徹底忽視。我意識到僅僅因為意識核心的穩固本質,這些生與死的漣漪才會發生,就像風吹拂純粹平靜、猶如鏡面的池水的結果。我感到甜美而眩暈的狂喜。

這類似東方靈性開悟的狀態,給他帶來狂喜歡。由這裡我們要談到宗教 。迪恩和薩爾最終還是歸向宗教尋求心靈的救贖。他們所有的旅途,所有的瘋狂,飛車和酗酒,毒品和性,偷竊和欺騙,他們一直在嘗試,嘗試可以安放靈魂的地方。但是所有的這些都只能導致生活和不斷崩潰,最後他們歸於宗教。薩爾在路上遇到一個剛從監獄裡出來的青年,他們談到聖經,但聖經也無法不讓他鼻孔張開,無法阻止他犯罪。

單獨監禁,只給一本聖經,我墊著聖經坐在石板地上,他們看見我這麼做,就把那本聖經拿走了,給我一本口袋書那麼大的。沒法坐在上面,於是我讀完了整本聖經和新約。嘿-嘿——”他戳戳我,嘴裡嚼著糖,他總在吃糖,因為他在監獄裡搞壞了胃,其他東西都消化不了——“你知道聖經裡有些東西非常帶勁。”

迪恩和薩爾他們相信上帝的存在,他們談論深刻的夢,生與死。他們最後去墨西哥,那象聖經傳說中的廣袤之地。但是,最後薩爾大病不起,而迪恩丟下他自己回家處理他的問題。

凱魯亞克《在路上》:一場尋找靈魂救贖與寄寓的激情之旅


迪恩最終沒有找到他的父親,但他終於處理好他的家庭,他和卡米爾和孩子們生活在一起,安定幸福地生活。薩爾找到了他想要的靈感,寫出了這部書並取得巨大的成功。

最後,他們其實都明白了,柏拉圖式的生活並不現實,而神聖沒有離開生活,能救贖靈魂的還是要承擔你的責任,活在當下,把眼前的生活過好。全心全意過好,你便沒有什麼憂愁,不會為什麼擔心。這才是生活的真義。

結語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在路上》的夢,總想去遠方看看,是因為我們有一顆躁動的靈魂。但是《在路上》的眾人走了一圈後,其實又回到原點,解決當下的問題就在當下,書中想告訴我們的就是這個。但出去行走又有什麼意義呢?當然,你必須去行走,你必須在路上,你才能理解,你才能感悟,你才能最終明白,拯救你的只能是你自己。走你的路,走你與眾不同,獨一無二的路,沒有人可以替代你。正如書中迪恩對薩爾說的:

你的路是什麼路,哥們兒?

聖人的路,瘋子的路,彩虹的路,孔雀魚的路,隨便什麼路。

無論何人無論如何都能走的一條無論何處的路。

何處、何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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