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修路被罰4萬 莫讓形式主義欺負老實人

如果道路不拓寬,便道兩旁仍然是空空如也,有關部門不去種樹而對此視若無睹,但只要誰動了這個地方就要受處罰,這樣的執法太僵化,有形式主義之嫌。政府執法,在民生問題上,既要依法辦事,又要重視執法效果,在不違背法律原則的基礎上,讓鐵律兼顧情懷,讓強度包容溫度,過罰相當,莫讓形式主義欺負老實人。

何元能的家,在四川攀枝花市啊喇鄉旺牛社區大村組,這裡是典型的山區,車到達山腳後便無法再通行,要步行爬山半個小時才能抵達。何元能稱,他家的物資主要靠人背馬馱,遇上雨季幾乎無法通行。2018年,他四處借債花了7萬元,在山上原有的小路上加寬了道路,沒想到被人匿名舉報,被四川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責令6個月內恢復原狀,並處罰款4萬多元。何元能感嘆:“修路代價太沉重。”

反過來說,村民不主動修路,而是隔三差五地去政府部門要求修路,政府修不修?政府修路,即使走了程序,同樣會破壞林地生態,又該怎麼辦?但是村民可以不用花錢,不用擔責了。這是不是不等不靠不鬧就容易吃虧?

但是,公安局錯了嗎?沒錯!修路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不能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雖然他僅僅是拓寬了一下道路,並不是毀林砍樹造新路,村民也證明便道兩旁沒有林木,連雜草都很少見。但也是林地,必須按法律程序來。所以,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處罰,但法院駁回了他的訴求。

公安局能做得更好嗎?能!當地交通情況惡劣已經有很多年,政府原本應主動了解情況為其解決出行困難,何元能不向政府求助,負債修路,沒有私自佔用林地的主觀惡意,反而方便了村民,村集體也沒提出異議,匿名舉報可能就是個人恩怨,何元能只是因為不懂法而違反了程序。

公安局完全可以換一下思路,進行一下變通或平衡。比如,從民生角度出發,主動擔責,為村民補辦手續,使道路合法化。其實從另一方面來看,在林區修公路有一定的隔火作用,公安局還可以讓何元能簽訂防火責任書、在別處補種一些樹木來代替罰款,這是不是更好些呢?

事實上,如果道路不拓寬,便道兩旁仍然是空空如也,有關部門不去種樹而對此視若無睹,但只要誰動了這個地方就要受處罰,這樣的執法太僵化,有形式主義之嫌。

相比而言,一些地方對此類案件就做得比較人性化。比如,重慶渝北區對生態環境案件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初次犯案,情節較輕的,本著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既減輕群眾負擔,又讓涉案人員在履行生態修復義務中受到法治教育,對當地群眾開展普法宣傳,提升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近年來,一些地方為優化營商環境,都推出“輕微違法免罰”機制,那麼,優化民生環境,同樣需要“輕微違法免罰”機制。試想,如果村民按程序來,關於修路的立項、佔地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徵收補償和拓寬等手續,村民要跑發改局、國土局、林業局、規劃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門。如果便民措施不到位,就該有“輕微違法免罰”機制來補償。

所以說,政府執法,在民生問題上,既要依法辦事,又要重視執法效果,在不違背法律原則的基礎上,讓鐵律兼顧情懷,讓強度包容溫度,過罰相當,莫讓形式主義欺負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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