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领导到灵川县检察院调研指导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工作

今天上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定华带队一行三人到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该院2019年至今办理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秀维、灵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定及部分员额检察官和公安干警陪同调研。会后,第二检察部周秋云副主任等人对该院办理的经济金融案件进行指导。

桂林市检察院领导到灵川县检察院调研指导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工作


座谈会上,刑事检察部负责人汇报了该院2019年以来办理经济金融犯罪案件情况,并对案件比情况和整改对策进行说明。

灵川县公安局李定副局长指出,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一般较为复杂,涉及的点多面广,有时存在警力紧张、取证困难的情况,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强与检察院沟通配合,在报捕前关于案件定性等问题与检察院主动对接,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广认罪认罚制度,减轻取证、办案难度,配合好检察院降低案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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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曾秀维检察长指出,去年上半年经济金融犯罪案件比高于今年一季度,客观上因案件较多,办案压力大,主观上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等问题,导致办案效率较低。去年下半年通过整改,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今年以来,一方面继续推行“一退”由副检察长审批;“二退”由检察长审批制度,严把退查质量关。另一方面将办案关口前移,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要同时列明补充证据提纲,进一步降低案件比。

桂林市检察院领导到灵川县检察院调研指导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工作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邹定华副检察长指出,案件比的提出主要是基于执法观念的改变,首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一定要提高办案效率,有效的节约司法成本,办理案件的质效是我们执法的终极目标。案件办理一次成型,一方面对承办人也是一种肯定,对于办理案件的积极性也会有很大提升。另一方面作为案件当事人,他们也希望诉讼程序越快越好,这是一种双赢。下一步将选取典型案例,召开案例点评和案件交流学习的推进会,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对于因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退查的案件,市院要确定人员加强指导把关,建立相应的机制,让一些复杂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树立精品意识,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

桂林市检察院领导到灵川县检察院调研指导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工作


随后,曾秀维检察长、盘金塶副检察长陪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邹定华副检察长一同实地走访了灵川县漓江流域非法采挖河道鹅卵石修复现场,邹定华副检察长对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站位,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角开拓进取地去发现理解、分析研判、解决问题。

二、在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要看准时机、找准发力点,做好长期计划,力争一本蓝图绘到底。

三、建立工作机制常态化,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握好工作推进尺度,扎实推进漓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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