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4月22日,山东省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
4月22日,山东省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基本内容,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工作情况和“4·26”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例。
据悉,2019年,山东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47件43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2件266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9件828人,提起公诉267件536人。其中,案件数量前三位的罪名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据介绍,山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严重犯罪依法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注重罚金刑的适用,确保“处罚到人”。
▶ 积极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19年山东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件8人。
▶ 注重向上追查造假源头以及提供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的犯罪,向下追查侵权商品的销售去向,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发现并纠正取证违法、不当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15件次。
▶ 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遗漏的犯罪嫌疑人、遗漏的犯罪事实积极追捕、追诉,2019年共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漏罪46人次。
▶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19年共提出抗诉3件8人。
下一步,山东检察机关将积极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效的举措,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推动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为进一步推进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王韬 图片:黄莹 编辑:吴鹏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