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警方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隨著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新寧縣各廠礦企業復工復產穩步推進,新寧縣公安局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同時,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聲勢浩大的“平安一號”專項行動,全力維護復工復產企業合法權益。

新寧警方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4月11日,新寧縣公安局回龍寺派出所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件,行政拘留3人,有效地維護了轄區企業生產經營秩序。

案件回顧

2020年4月10日14時許,回龍寺派出所接到轄區某食品公司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人在其公司廠區內阻攔施工,請求警方立即前往進行處置。

接警後,回龍寺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迅速趕赴現場,當場抓獲違法嫌疑人:

肖某方(男,53歲,新寧縣回龍寺鎮小水村人);

肖某梅(女,48歲,新寧縣回龍寺鎮小水村人);

肖某華(男,54歲,新寧縣回龍寺鎮小水村人)等三人。

新寧警方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隨後民警依法將肖某方等5名涉嫌擾亂單位秩序人員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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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回龍寺鎮小水村村民肖某方夥同肖某梅、肖某華等人以未獲得佔用田地補償金為由,在2020年2月27日至4月10日期間五次到回龍寺鎮某食品公司廠內,採取設置路障、搶奪和丟棄施工工具、言語威脅等方式阻攔該食品公司施工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嚴重影響該食品公司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

新寧警方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肖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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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華)

新寧警方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肖某梅)

目前,肖某方因擾亂單位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肖某梅、肖某華因擾亂單位秩序被分別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法治時代必須堅守法律底線,無論是反映問題還是表達訴求,都必須在法治軌道上進行。新寧縣公安局將依法嚴厲打擊阻礙企業復工復產的各類涉企違法犯罪行為,為轄區企業築牢復工復產安全防線。

【來源:平安新寧】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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