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交警”
关注我们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
你依旧驾驶它上路
使用假牌、套牌
你自以为可以躲避交法的制裁
实际上根本不知道
现在稽查布控系统的运行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无处隐藏
近日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就借助稽查布控系统
查获一起使用假牌、驾驶报废车辆
的违法行为
4月22日10时23分
万福交警中队接稽查布控系统提示,一辆车牌为赣M87XXX的报废车经过吉安县油田测试抓拍路口。
万福交警中队立即部署警力在万福十字路口将该车拦截。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车辆不仅仅是报废车,驾驶人罗某所驾驶皮卡车的车牌也是假的,其真实车牌为赣DK7XXX,而车辆所使用的赣M87XXX车牌是他买来的。
现罗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处以罚款并记分处罚。
法
律
法
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
小伙伴们还是老老实实的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接下来
蜀黍再来告诉你
报废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01 车辆隐患重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02 污染重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03 矛盾纠纷多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驾驶人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温馨提示:守法出行是每个驾驶人的义务,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小伙伴们,
如果你们有违章方面的问题请拨打:8442838(违处中心)
车辆上牌办证等方面的问题请拨打:8441830(车管所)
吉安县交警 为您护航每一天
吉安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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