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智力支撐,科技部提出科研院所和高校可向企業選派“科技專員”

本刊記者-郝傑

近日,科學技術部發布

關於開展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引導科研院所、高校組織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採取多種方式,支持科技人員通過兼職創新、長期派駐、短期合作等服務企業。通過與企業共建新型研發機構、設立聯合實驗室、合作開發項目等方式,加強產學研合作培養人才。

此舉旨在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引領和人才第一資源作用,引導組織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為企業抗擊疫情、復工復產、持續發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撐,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運用新一代網絡信息技術,搭建供需信息服務平臺,打通企業技術需求與科技人才的對接通道。

通知提出,分行業分領域實時徵集企業技術攻關難題,挖掘凝鍊技術需求清單,推動科技人員與企業精準對接。各地要利用現有創業服務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及時徵集企業在抗擊疫情、復工復產、轉型升級中的技術創新需求。將企業技術需求清單推送給相應的科技計劃項目承擔者、科技人才計劃入選者、科技專家庫專家等,引導科技人員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各地可依託線上線下平臺實時發佈企業需求,要綜合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做好科技人才與企業技術需求精準對接。

在引導科研院所和高校組織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方面,通知提出,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面向企業選派“科技專員”。支持科研院所、高校根據企業需求,積極選派科研能力強、擁有創新成果的科技人員擔任“科技專員”,推動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入選人才及科研團隊等率先服務企業,到企業開展科技諮詢、技術診斷、產品開發、成果轉化、科學普及等服務。在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中引導地方對“科技專員”給予支持。

對服務企業的科技人員保留原單位崗位、編制等,服務企業情況作為科技人員業績評價、考核獎勵等重要內容,對於成效突出的優先推薦申報各級科技人才計劃。

探索拓寬科技創新券支持範圍,允許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員個人申領使用科技創新券,開展服務企業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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