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嚴打涉醫藥惡意搶注商標、假冒商標等行為,焦作人速看

4月21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介紹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關情況時表示,人民法院堅持嚴厲打擊涉醫藥衛生惡意搶注商標、假冒商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有記者提問,當前疫情特殊背景下,研發疫苗、藥物等都會涉及到知識產權,法院如何通過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服務“健康中國”戰略,有哪些具體措施?

江必新回應稱,具體來說,一是通過技術類案件的審理,激勵醫療領域自主創新和技術跨越。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為例,該院近五年審結的化學藥品專利案件中,涉心腦血管疾病專利案件20.4%,涉腫瘤疾病專利案件佔13.4%;在該院受理的化學藥品專利案件中,七成涉外,美國、瑞士、日本、德國等國包括輝瑞、諾華、默沙東、雅培、拜耳在內的全球知名醫藥企業均有多起案件涉訴。

二是通過商標、競爭類案件的審理,嚴厲打擊涉醫藥衛生惡意搶注商標、假冒商標、商業詆譭、虛假宣傳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三是加強醫藥領域司法政策研究,為加強和完善藥品創新保護、實現全民健康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記者注意到,發佈會上,最高法還通報了2019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

江必新指出,50個典型案例中,其中第6個案例,涉及傍“和睦家”知名醫院名牌的商標案,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事例,該案裁判進一步淨化了醫療服務行業秩序,增強了人民群眾對知名醫療服務的識別和信賴。

值得關注的是,4月20日,最高法印發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提出十條具體措施。

江必新表示,上述意見進一步加強了涉防疫相關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嚴厲制裁涉疫情防控的商標搶注、假冒商標、商業詆譭、虛假宣傳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強化知識產權刑事處罰的威懾作用。比如,最近地方法院快速審結了一些生產假冒商標的口罩案件,有效遏制了相關犯罪行為,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秩序。

與此同時,法院還將加強對涉疫情防控相關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調研。密切關注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研究緊急狀態下的司法政策,如何既保護知識產權又保障人民健康,既要確保法律的正確適用,也要有利於恢復生產,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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