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出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出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在新型冠狀病毒突發期間,城東區人民檢察院密切關注在疫情防控期間處置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等情況信息,及時、主動與本市城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聯繫,2020年2月3日獲悉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售假線索。

舉報人馬某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為進行慈善捐贈活動,從本市小商品市場商販曾某某、晏某某處購得“飄安”牌口罩共計12000只。後其經對照網上“飄安”品牌所發佈的真偽對照申明後發現,所購口罩疑似假冒偽劣產品,隨即舉報至本市城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2月3日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經偵大隊將曾某某抓獲,執法人員當場從曾某某處查獲疑似假冒“飄安”牌口罩20000餘隻,並初步查清曾某某先後兩次向他人銷售疑似假冒“飄安”牌口罩共計15000只。

城東區人民檢察院在獲悉以上線索後同步跟進審查並及時向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彙報,市檢察院高度關注,並派人給予業務指導。2020年2月6日,城東區人民檢察院針對該案件線索提前介入偵查,發揮提前介入職能作用,就案件定性、罪與非罪、證據固定、追查案件來源、檢驗鑑定、追贓等提出意見,引導偵查機關取證。2020年2月7日,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以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涉案產品已送往相關機構進行鑑定。

下一步,城東區人民檢察院將聯合執法部門持續關注跟進,加大對疫情期間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從嚴從快從重懲治涉疫犯罪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檢察官警告所有疫情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犯罪分子懸崖勒馬,違者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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