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整個深圳地區,對於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審批都逐漸趨於嚴格。現有的融資性擔公司在申請續期時,要求相對較高,且已有多家融資性擔保公司陸續被取消資質。這也是深圳融資性擔保公司轉讓價格逐漸上升的一個主要原因。
融資擔保公司註冊條件主要有:
在深圳市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由一至兩個企業法人或自然人等作為主發起人組建。
(一)企業法人作為主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融資性擔保公司發起人為企業的應具備管理規範、信用良好、實力雄厚。
2.發起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持續經營三年以上,近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盈利,近三年累計淨利潤在1000W以上,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淨資產不低於5000W,原則上實施本項目投資後長期投資額不得超過淨資產的60%。
(二)自然人作為融資性擔保公司主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發起出資的經濟實力,具有一定的實業背景並在所在行業具有一定影響力,能夠出具相應的有效證明。
2.無重要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不良從業記錄和無違法犯罪記錄等。
深圳融資性擔保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個億,並以貨幣一次性實繳,且不得以負債資金或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由一個企業法人作為主發起人發起組建的,持股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由兩個企業法人作為主發起人發起組建的,持股比例原則上各不低於20%;自然人作為主發起人發起組建的,應當持有適當比例的股權。
一般發起人應當具有一定的行業背景、持續的出資能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原則上出資額不低於500萬元且持股比例不低於1%。
除以上主要條件外,融資性擔保公司註冊還要有合格的高管團隊人員以及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從提交融資性擔保公司註冊材料到拿到批文辦理好工商,整個流程時間大概在2-3個月左右,其中以申請註冊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金融辦批文審批時間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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