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人社局“三个严格” 做好人员嘉奖 激发事业单位人员新活力

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有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江北区严格按照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奖励机制,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等工作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一般应给予嘉奖。新规定完善了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的具体范围,是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又一重要举措,增加了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江北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以“三个严格”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和奖励各项规定。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计划。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审核中,树立实绩导向,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比例(名额)等进行把关,切实提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二是严格把关标准。严格把关各事业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奖励权限结合各事业单位数量、人员规模、职责任务、工作绩效等因素统筹决定,切实发挥考核和奖励激励作用。三是严格做好审核备案。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制度,确保人员无遗漏、无重复。同时,主动对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认真核对2019年受过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把关优秀、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人员,确保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共嘉奖794人,其中2019年度考核优秀789人,因被评为2019年度“勤廉有为好干部”予以嘉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因被评为2019年度“勤廉有为好干部”提名奖予以嘉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江北区2019年度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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