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開展為期10個月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

3月1日,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改善和提升道路交通環境,營造安全、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昆明交警以“兩週三查”為載體。

自2019年3月起至年底,組織實施為期10個月的“大排查、大清查、大盤查”的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集中統一行動。

昆明交警開展為期10個月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

整治期間,昆明交警堅持對突出交通違法“零容忍”的態度,在轄區分設查緝卡點,以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為重要抓手,突出重點車輛管理,重點違法查處及重點區域時段管控,全面加強路面管控力度,嚴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多發的勢頭。

昆明交警開展為期10個月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

重點整治區域

主城區幹道路網,重要支次道路,商業聚集區、醫院、學校等周邊區域道路,城郊結合部道路,主城與呈貢新城區連接道路,進出昆明主城區的路口、路段及周邊區域,通往風景名勝區的旅遊線路、場所,農村地區主要道路,村莊進出口和關鍵路口。

昆明交警開展為期10個月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

重點整治違法

機動車

違法停車,客車超員,貨車超載,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飲(醉)酒駕駛,毒駕,涉牌涉證違法,違禁行駛,闖紅燈,超速,違反標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線不禮讓行人,超員、摩托車駕駛人乘坐人不戴頭盔,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非法改裝,危化品運輸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配備押運員等。

昆明交警開展為期10個月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

非機動車

非法營運、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在人行道(含人行橫道)騎行,違反交通信號燈,越線停車;違反規定載人載物,未懸掛號牌、未隨車攜帶行車證,涉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號牌、行車證的、非法拼改裝(加裝雨篷)等。

行人

違反交通信號燈、過街不走行人過街設施、翻越隔離護欄。

轉自:昆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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