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未拴繩狗嚇到摔傷致殘 狗主人被判賠近21萬

一條沒拴繩的寵物狗,一個起身動作嚇得膽小老太摔傷致殘,引發賠償官司——

這筆錢,狗主人該不該賠?

六旬老太經過商業步行街時,一條趴在臺階上休息的泰迪寵物犬見有人靠近,站起來朝老太走了兩步便停了下來,沒有任何的追趕、撲倒、撕咬、吠叫等情形。可是,老太因害怕小狗,又見小狗沒拴繩,過度驚慌,下意識向旁邊閃躲,一下沒站穩,摔倒在地致殘。

老人被未拴繩狗嚇到摔傷致殘 狗主人被判賠近21萬

後老太以養狗者對飼養的狗看管不嚴進而導致自己受傷為由,向養狗者提出索賠。而養狗者則提出,寵物小狗沒有任何攻擊、恐嚇、接觸行為,老太存在因其他原因摔倒的可能,不同意賠償。由於雙方的要求差距太大,無法調和,官司打到了法院。

此案一出,在當地引起極大關注。那麼,寵物小狗起身躲讓行人,老太因怕狗驚慌摔殘索賠能否獲得支持?廣東省江門市兩級法院通過審理給出了兩種不同的態度,也給廣大的寵物飼養者敲響一記警鐘。

如今,城市人養寵物狗非常普遍。走在大街上,不時可以看到寵物狗溜達。但與此同時,寵物狗傷人事件頻發,“加強犬類管理、倡導文明養犬”的呼聲愈來愈高。

作為養狗人,依法養狗,才能遠離是非。養狗者是狗的“監護人”,看好自家狗,防止狗傷人,這是最基本的義務和責任。而狗咬傷人甚至咬死人,就是養狗者的失職,因此造成他人的人身傷害,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