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上一篇文章探討了為什麼要尊重孩子的物權。

尊重孩子的物權,會讓孩子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維護自己的權利。

尊重孩子的物權,是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物權的前提。

尊重孩子的物權,讓分享自發自願、成為一件快樂的事!


那麼,孩子生來就有正確的物權意識嗎?並非如此。

《小七老師育兒說》中寫道:“當孩子剛剛擁有自我認知能力時,對這個世界的一個基本判定,就是全世界都是他的。”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而另外一些孩子呢,又比較佛系,不喜歡爭搶,被搶了玩具也不反抗。

上述兩種表現,都是沒有形成正確物權意識的表現。


一、如何培養孩子正確的物權意識呢?

(1)分清“你的”、“我的”,有“借用”、“交換”的概念。

孩子有了一定的行動能力後,見到什麼都會去動去拿。那他有“我的”概念嗎?其實並沒有。

所以,帶孩子出去玩,遇到小夥伴,他手上的東西他不稀罕,偏偏要動別人的。

那麼,家長通常都會說:“這個螞蟻車是你的,你玩自己的嘛。”

但是,孩子還是對別人的玩具好奇。

家長就說:“這個滑板車是小朋友的,我們跟他借一下,或者跟他換著玩,看他是否同意。”

如果同意,皆大歡喜。

如果不同意,那就把孩子抱走囉。


我見到有些家長就做的特別好。給孩子借到或者換到玩具後,給孩子之前,還要跟孩子申明——

“這是小朋友的玩具,我們要愛惜。”

“一會兒小朋友自己要玩的話,我們馬上還他。”

“到時候不準哭鬧,不準抱著不撒手。”


其實,這個過程,就是在跟孩子強調物權。

我們自己的東西,我們可以隨便玩。

別人的東西,動之前要徵求別人的同意。

如果別人同意,我們要有隨時歸還的心理準備。

如果別人不同意,那也很正常,沒什麼好抱怨。

這是尊重其他孩子的物權。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2)公共物品,有“輪流使用”概念

一個孩子的物權觀念不清晰,還會很直觀地表現在對待第三方物品的態度上。

例如,去遊樂園。

有的孩子見什麼空著玩什麼,什麼沒人拿就去拿。

而有的孩子呢,只要自己喜歡,管他有人玩沒有,管他在誰的手裡,上手就搶。

如果自家的孩子這樣,家長就應該跟孩子說:“這是公共設施,大家一起玩,等他不玩了你再玩。”

如果孩子上手就搶呢,肯定阻止啊。即使他搶到了,也要給他拿下來,還回去。

不然,孩子肯定以為想要什麼憑力氣就可以。

如果別人孩子這樣,也可以直接告訴他:“不要搶,這個不是你的東西。等他不玩了你再來玩。”

一般孩子,見陌生大人發話了,也就不敢造次了。


另一個很好的教育機會,就是逛超市。

進了超市,孩子肯定會亂抓亂拿。

通常,大人疼孩子,也會任憑孩子拿幾樣,然後給他買下來。

但孩子有付錢的概念嗎?沒有。

所以,這個過程中,大人可以跟孩子說:“這個東西是超市的,不是我們的。我們要付了錢,才可以拿走。”

到了收銀臺,孩子見你付賬。幾次之後,他就知道,超市的東西也是不可以亂拿的,是需要拿錢換的。

只有付了錢之後,完成了物權轉移,他才真正擁有處置權。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3)孩子東西,孩子做主。可以誘導分享,但不要強迫。

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當別的孩子想玩自家孩子的玩具時,家長都是大方、鼓勵的態度。

然而,孩子可能不同意哦。

這個時候,家長為了自己的面子,也或者是為了化解尷尬,可能就會說:“你好小氣!”、“你真自私!”

其實,這是很不得體的行為。

既然是孩子自己的東西,那決定權肯定歸孩子,他為什麼一定要委屈自己取悅別人呢?

所以,我們不僅要尊重其他孩子的物權,也要尊重自家孩子的物權。


例如,上篇文章開頭提到的,八歲的兒子不肯分東西給一歲多的女兒,遭到大人的評判。

事實上,蛋糕當時本來就沒多少了,他也很餓了,吃了就吃了,也不是多大的事兒。

本來,家裡吃的喝的,誰都有權利享用,他都拿手裡了,不能因為妹妹小就必須分妹妹很多。

不過,如果有辦法既不讓兒子為難,也不讓女兒哭鼻子,當然更好了。

後來,我怎麼做呢?

很簡單。如果買回去的東西有限,我就馬上分好(口頭分分就可以),各人吃各人的。

如果買的多呢,當剩下不多的時候,我也趕快劃定一下,大的一個,小的一個。各人吃各人的,沒那麼多牽扯。

我突然發現,物權的明確,也是界限的劃分。各得其所,哪有那麼多糾葛呢?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二、如何尊重孩子的物權?

繪本《敵人派》裡,爸爸幫“我”蓋了一間樹屋。

“那可是我一個人的樹屋,由我說了算。要是妹妹想進去,我可以不讓她進去;爸爸想進去呢,我也可以不準啊。”

“我”無疑擁有樹屋的完全所有權。那種驕傲、自豪、滿足、喜悅,也是溢於言表。

所以,無論是大人,還是孩子,充分擁有物權,無疑會增強生活的愉悅和幸福!


(1)給孩子一塊兒自留地,或放置自己的心愛之物,或放飛自己的心情。

之前看過一篇散文,一個小女孩和哥哥,有一個精緻的小匣子,匣子裡放著各種畫片,父親得閒就把他們抱在膝頭,給他們講畫片上的故事。

她和哥哥都對那個匣子寶貝的不得了。後來,哥哥外出求學,匣子交給她保管。

每當她想哥哥了,就打開匣子看看畫片。

結果,噩耗傳來,哥哥病歿了。

自此,她更是把那匣子看得金貴得很。時常默默擺弄,決不允許他人觸碰。

結果,後來家裡添了一個弟弟,特別淘氣,見姐姐那般寶貝那個匣子,愣要搶去把玩。

一個精美卻脆弱的小匣子,在一個懵懂無知的小頑童手裡,很快就損壞了。

作者作為姊姊,特別傷心。

那篇散文讀來十分動人,就在於那個小匣子裡承載了小女孩的童年記憶,以及她對哥哥的深厚感情與沉痛懷念。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其實,在我小的時候,也有那樣的一個盒子。

那是鄰居家姐姐收到的生日禮物,一個音樂盒。

後來,盒子摔壞了,既不能唱歌,也沒小人兒在裡面跳舞。

就剩一個盒體和蓋子分離的空盒子。

我要了過來,寶貝得不得了,天天鎖在自己的小箱子裡。

盒子裡也只是裝一些從包裝袋上剪下來的畫片。

但在當時,它對於我來說,真的是意義非凡。

《小王子》裡說:“每個成人曾經都是孩子。”

孩子自有孩子的情感,雖然稚嫩,卻非常珍貴,需要呵護。


(2)不要自作主張地丟棄孩子物品。

電影《春潮》中,郝蕾飾演的郭建波,跟媽媽之間的關係,一直都是暗流湧動、波濤洶湧。

母子間最激烈的一次衝突,就是郭母沒有經過女兒同意,把女兒精心收藏了三十多年的玩具、紀念品扔掉,把女兒的日記燒掉。

郭建波用一種低沉到令人心碎的聲音說:“我在這個家裡沒什麼是我的。我就那麼一點點,就那麼一點點,你也必須要毀了它。”

其實,到那個時候,母子之間的關係已經徹底崩壞了。

也許,在郭母看來,那些東西幼稚可笑,就應該隨著被她鄙夷的亡夫一起,通通消失。

但是,對於郭建波來講,那些東西象徵著父親的溫柔和慈愛,是她生命的溫暖源泉,所以,她珍而重之地保管、收藏。

那是她無法割捨的記憶,更是她被愛的證明。

所以,很多時候,在我們看來不值一提的畫片,一張破紙,一個空盒子,可能在孩子心裡,都是無價之寶。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3)任何人要動孩子的東西,須經過孩子的同意。

之前看到一個媽媽在網上吐槽孩子爸爸。她家孩子正處於自我意識敏感期,所以很不喜歡別人動她的東西。包括爸爸媽媽。

但孩子爸爸呢,偏偏喜歡逗孩子,不讓動偏要動。

惹得孩子老是發脾氣、哭鼻子。

結果,孩子爸爸反過來指責孩子說:“這些東西都是我買的,我為什麼不能動?包括你穿的衣服,你住的房子,都是我的。”

哎,真不知道這個爸爸想表達什麼意思。更不明白他養孩子的初衷是什麼。

雖然孩子是你生的,東西是你買的,你給了孩子,還興拉著不放手嗎?

實際上,有這種觀念的家長還是很多的。

所以,才會有人強迫孩子分享,才會有人隨便扔掉孩子的東西,才會有人自作主張把孩子的東西送人。

如果孩子哭鬧,他們還理直氣壯地覺得是孩子胡攪蠻纏,是孩子不懂事。

因為在他們認為,自己對東西有絕對的支配權,而不是孩子有支配權。


孩子小氣、自私、不愛分享,那是家長沒做對這件事!(二)


《小七老師育兒說》一書中說:“尊重孩子對物品的所有權,是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物品的前提,更可以促進孩子在方方面面的健康發展。尊重別人的物品是一種社會規則,孩子學會遵守這個規則,能使他在人際交往中受到歡迎,順利地社會化。”

這難道不正是所有家長殷切期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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