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遭羈押9778天,法院判賠496萬元,前妻說一毛都不會分

10月29日,江西高院對張玉環做出496萬元的賠償決定。當時的張玉環因故意殺人,被法院判處死緩,失去人身自由一關就是27年,後因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釋放。國家給予的賠償金中包括了157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和339萬元人身自由賠償。

張玉環遭羈押9778天,法院判賠496萬元,前妻說一毛都不會分

1993年10月24日,江西南昌市某縣城一村落內2名男童離奇失蹤,一名4歲,另一名只有6歲。次日,兩孩子的屍體在村附近一水庫內被打撈上來,經法醫鑑定,孩子的死亡並非意外溺水,而是被人勒掐致死後拋屍。很快,村裡26歲的張玉環被確定為嫌疑人。

1995年一月,張玉環被確認故意殺人,法院判處死緩,兩年後執行。事件過去6年後,此案又因證據不足被髮回重審,但是二審還是維持原判。此後,張玉環家人開啟了漫長的申訴之路。

根據原審判文書顯示,案發日張玉環因其中一名男童在自家臺階扒土一時氣憤就打了其兩巴掌,男童反手反抗時抓破了張玉環的手,更加憤怒的張玉環將男童拉到雜物間後殺害。不巧的是,出門後他又碰到了另一名男童,張玉環擔心事情被發現,所以連同這個孩子一同殺害。

張玉環遭羈押9778天,法院判賠496萬元,前妻說一毛都不會分

當時判定兇手為張玉環的證據中3項是來自他的自述,還有2個是在張玉環家中發現的麻繩和拋屍地的麻袋。

後張玉環在服刑過程中慢慢被減刑,由原來的死刑變為無期徒刑,後改為有期徒刑,並且年限也不斷減少。而此時,張玉環的家人還在不斷申訴,要求重審此案。

2020年8月4日,因證據不足張玉環被宣告無罪釋放。

此時,距離1993年已經過去了27個年頭,家鄉的一切都換了模樣,入獄時張玉環才26歲,如今已是鄉音無改鬢毛衰,連他的孩子也要驚問"客從何處來"了。出獄下車的那一刻,張玉環直接略過人群中的兩個兒子詢問其母,他感嘆,我親生的崽都互相認不出來了,畫面令人心酸。

張玉環遭羈押9778天,法院判賠496萬元,前妻說一毛都不會分

張玉環入獄時,兩個孩子一個3歲,一個4歲,如今他們早已各自成家。回憶起沒有父親的童年,兄弟兩的記憶裡只有謾罵和屈辱,因為他們是在殺人犯兒子的異樣眼光下長大的。

哥哥張保仁曾在上學路上遭同齡人毆打,一條腿被打斷,還被逼著吃牛糞,他說這樣慘無人道的欺凌有很多。張保仁性格內向,對所受欺負都是忍氣吞聲從不還手,弟弟張保剛則不同,多次因打架被學校勸退,最終在4年級就輟學,兩人的命運也因父親發生了改變。

張玉環的妻子宋小女更是艱難度日,失去丈夫的她一人撫養兩孩子,經常帶著孩子在申訴之路奔波,有時候風餐露宿,在接待室一呆就是兩三天。很快,母子3人的經濟來源也沒有了,她就帶著孩子四處在親戚家討飯吃。時間一長,親戚也厭煩,無奈之下,兩兄弟被放在外婆家,宋小女開始打工。

張玉環遭羈押9778天,法院判賠496萬元,前妻說一毛都不會分

後來妻子宋小女選擇改嫁,但是也沒有放棄繼續申訴,聽聞張玉環出獄的消息後更是一度激動到昏迷,對於賠償金,宋小女說一毛都不會分。

出獄後的張玉環已經完全和這個社會脫節,從生活起居購物坐車等生活小事,到手機使用都得兩個兒子一步一步教,膚色都比兒子白出了幾個色號。張保仁說父親現在像個2歲孩子,對一切都警惕恐懼反應也很遲鈍。出獄當晚,父子3整晚促膝長談,恨不得把這些年沒說的話都補回來。

提到父親出獄,兒子張保剛的心情無法言語,稱得知此事時寒毛都豎起來了,渾身雞皮疙瘩,並感嘆道,再也不用揹負殺人犯兒子的罪名了!


編輯:武林


綜合:江西高院 中國青年報 光明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