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严高送转“新政”下,筛选出这些有高送转机会的个股

随着监管不断强化,自2017年以来,A股在分红方式上已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锐减。

高送转在本质上上市公司权益总额并未改变,公司并没有用“真金白银”回报股东,经营状况也不会因此就变得更好,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并不理性。

在最严高送转“新政”下,筛选出这些有高送转机会的个股

为限制上市公司利用高送转方案配合股东减持或限售股解禁,以及防止利用高送转方案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沪深交所11月23日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高比例送转股份 》,严格管理高送转,高送转方案与上市公司业绩直接挂钩。

通过阅读高送转新规后,小编大致总结出以下条件:

1.披露高送转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正值、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

2.重要股东和董监高在前3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形且后3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的。

3.前后三个月不存在限售解禁(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

2.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高送转比例上限为

1.最近3年每股收益存在低于1元,每股送转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高送转后每股收益应不低于0.2元。

2.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高送转后每股收益应不低于0.5元。

3.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

依据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筛选,截至2018年11月30日总计有747家符合条件。(这里是以三季报数据筛选,可能不严谨,但能够选择出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个股)

3.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筛选

1.股价高于20元,股价太低了公司就没有送转的必要。

2.每股公积金与未分配利润之和大于3元的。

3.新规规定高送转最高比例低于50%的上市公司,低于50%也不叫高送转了。

4.市值在300亿以内的公司,市值越高,越难炒作。

在最严高送转“新政”下,筛选出这些有高送转机会的个股

按照以上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有52家,总体上选出来的股票都是在各自领域数一数二的票,即使是做价值投资也是不错的。

【注】本文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作为买卖依据,据此操作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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