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55週歲退休,是不是養老金待遇比60歲退休吃虧呢?

特殊工種,是國家設定的針對一些特別艱苦的工作崗位,國家為他們設定的退休年齡是男同志55週歲、女同志45週歲。可是如果早退休五年,一些職工也在考慮,是不是養老金低一些呢?

養老待遇的目的還是保障基本公平

我國最初設計的養老(退休)制度,指的是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7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這兩個制度,都對特殊工種做出了提前退休的規定。

特殊工種55週歲退休,是不是養老金待遇比60歲退休吃虧呢?

當時的退休待遇,主要是根據本人的工齡(企業工齡和全部工齡)發放一定的本人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一般是50%~80%。比如說《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明確,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對於從事特殊工作崗位的職工,由於工齡短,工齡計算不會吃虧嗎?怎麼辦?因此,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從事井下、高低溫工作,每工作一年折算一年零三個月工齡;從事有毒有害核和輻射工作,每工作一年折算一年零六個月工齡,上不封頂。

所以,過去從事特殊工種只要本人的職務級別或者工資待遇不提升,退休待遇是差別不大的

可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養老待遇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按照養老金計算公式,即使多繳費一個月養老待遇都會有差別。

特殊工種55週歲退休,是不是養老金待遇比60歲退休吃虧呢?

不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除了繳費年限以外,還有繳費基數會影響養老金待遇的高低。由於從事特殊工種的崗位,一般勞動強度大,工資待遇更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高繳費基數方式參加養老保險,這樣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待遇就會更高。

那麼養老保險制度和過去的退休制度如何銜接呢?2000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折算工齡的函》,支出是否折算工齡,由各地自行規定,但是僅限於各地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或視同繳費年限,折算的工齡不得超過5年。

特殊工種55週歲退休,是不是養老金待遇比60歲退休吃虧呢?

總體來看,如果說特殊工種的折算年限可以達到5年,在總的繳費年限計算方面55歲退休還是60歲退休,對於養老金計算沒有太大影響。

不過,由於養老金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時,還考慮到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55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70個月,而60歲退休是139個月,相同個人賬戶金額下,個人賬戶養老金會高出22%左右。

當然,如果對於同一個人,60歲退休時使用的社會平均工資更高,自然養老待遇也會更划算一些。可是55歲退休,多領了5年的養老金了,無需工作,養老金還年年增長,總體來看還是提前退休更划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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