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口罩诈骗2万余元,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卖口罩诈骗2万余元,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卖口罩诈骗2万余元,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凌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近日,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凌某某诈骗案,在法院公开宣判,沭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涛出庭支持公诉。

卖口罩诈骗2万余元,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凌某某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没有现货和相应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持有现货口罩待售的虚假信息,采取打印并发送快递单号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7次骗取被害人陈某、尹某向其支付购买口罩货款共计2万余元,所得款项被其用于挥霍和日常开支,在陈某等人催要口罩时,被告人凌某某以物流延迟、物流爆仓等方式搪塞,后又切断与陈某等人的联系。发觉被骗后,陈某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凌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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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凌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上述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较大,依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凌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足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提出对被告人凌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在举国上下在同心协力抗击疫情同时,有的不法分子剑走偏锋,以贩卖口罩实施诈骗,谋取国难财,此种行为法理不容,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张磊

策划:沭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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