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重視“差評”,也要用好“好評”

政務服務滿不滿意,群眾有權給出“好差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體系。

此次出臺的政府服務“好差評”制度在已有的政務服務基礎上再“升級”,賦予了辦事企業和群眾更多話語權和監督權,讓企業和群眾有地方講實話,在辦理業務時更有信心,同時也倒逼政府進一步改善政務服務,把政府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服務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將有力推動各級政府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全面規範、公開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好差評”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賦予服務對象以評判權。政務服務好不好、能否真正解決問題,人民群眾感受最直接、最有發言權。將“好差評”制度應用到政務服務領域,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用好“好差評”制度,關鍵在於形成具有約束力和威懾力的考核機制,打造真實評價的閉環。

服務評價作為企業和群眾對政務服務水平和質量的最直接、最真實反映,必須受到充分重視並進行合理利用,這不僅僅是簡單的數據積累,更是社會民意的具體體現。

重視“差評”,也要用好“好評”。大國之禮文化研究院協助政府部門深入分析服務評價信息,更加精準地瞭解企業群眾對政務服務工作情況的意見建議,制定提升優化方案,充分發揮好服務、好評價的正向激勵作用,將群眾的點贊轉化為政務服務人員持續改進工作的動力,將企業群眾差評當做整改提升的鞭策,更好形成正向激勵的良性循環,推動政務服務水平持續提升。

政務服務行不行,群眾說行才算行。說到底,“評”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要推動各級政府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夯實服務責任,為群眾提供全面規範、公開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讓企業和群眾享受到更優質更高效的政務服務。


【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重視“差評”,也要用好“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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