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說“無論你怎樣地表示憤怒都不要做出任何無法挽回的事來”。此話說的是否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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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說:“無論你怎樣的表示憤怒,都不要做出任何無法挽回的事情來”。

我非常贊同他的說法,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有很多家長,都知道打孩子不對,但在他們憤怒的時候就忍不住出手,由於他們的出手太重,有把孩子耳朵打聾的,也有把孩子子的坐骨神經打壞了,造成終身殘廢,甚至還有的失手打孩子打死的。




前幾年,聽朋友講了一個關於母親在憤怒的情緒沒有控制住的情況下,失手把自己七歲的女兒打死的事情。

事情發生在十年前,家住濱江縣張莊鄉梧桐村的村民趙女士,讓七歲的女兒把西臥室打掃一下,玩的興起的女兒並沒有把媽媽的話當回事,不聽話的女兒讓趙某很生氣,他順手從旁邊拿起掃帚,用掃帚把對著女兒的頭連打兩下,邊打邊喊罵:“我叫你不聽話,我叫你不聽話”;被打的女兒當場大哭不止,可哭著哭著女兒便昏迷過去,看到女兒昏迷的趙女士頓時慌了,連忙哭喊著叫來左鄰右舍,幫忙把孩子送進了附近的醫院,醫生見孩子病情十分嚴重,就建議他們立即轉至大醫院救治。孩子在安徽省阜陽市醫院確診系腦顱出血,經醫生十多個小時的緊張搶救,也未能挽救孩子的生命。當時趙女士哭得死去活來,一邊哭一邊說,我真後悔不該對孩子下手這麼重,真想剁掉自己的手。可是後悔又有什麼用呢?一個鮮活的小生命就這樣葬送在自己親生母親的手裡。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無論孩子犯了什麼錯誤,都要控制住自己的憤怒 ,都不要做出任何無法挽回的事情來。還有鄰里糾紛控制不住自己憤怒的;夫妻吵架,控制不住憤怒的;因第三者介入,控制不住自己憤怒的;都釀成了悲劇,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常言道路走錯了,可以重新再走,事做錯了,無法挽回,世上就沒有賣後悔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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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的!


龍向輝


這話贊同,話說絕事做盡,一切都將無可挽回。

都說衝動是魔鬼,憤怒能讓人失去理智,憤怒下的所言所行只會讓事情走向更糟糕的局面。

原因:

1.都說惡語傷人六月寒,有些話說者無意聽者入心,尤其是在情緒失控下脫口而出的話,極度讓人相信這是真話,原理如同酒後吐真言。

一朋友跟母親的關係一直不親密,追其原因是在幼年時,被貧困逼迫的母親情緒失控,將自己不幸的根源歸咎在了女兒身上,脫口喊出“我就不該生下你!”

這話朋友記了一輩子,哪怕她現在生兒育女,她總是痛苦糾結地說:“我知道她愛我,也知道她當時可能是無心的,但我更願意相信她曾經確實是那樣想過的。”

2.人憤怒下所做出的反應,是她內心的真實寫照。

相信這句話的除了上述朋友,還有很多人。

比如兩情侶吵架,一方太過激動喊出了分手,另一方在氣頭上也就順勢分手轉身離去。

比如有些夫妻吵架總會拿離婚威脅對方,離婚說多了婚姻真的走到了盡頭。

劉女士拿著離婚證在民政局門口放聲大哭,上午她跟丈夫因對方不愛洗腳的問題再次吵起來,這次丈夫二話不說就一起來離婚了。

可如今,她又後悔了,以前吵架說了那麼多次離婚,怎麼今天就當真了呢?

總結:無論你再怎麼生氣,話不能說狠事不能做絕,給事情留有轉機就是給自己留下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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