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改革方案六看點:存量投資者門檻不大變,20%漲跌幅

創業板改革方案出爐進入倒計時。

4月27日晚間,據央視新聞聯播報道,當天,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強調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體系,善於運用制度優勢應對風險挑戰衝擊。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

創業板改革方案通過,相信很快會迎來各項規則的徵求意見,創業板註冊制也將在不遠的將來正式落地。在2019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之後,資本市場又將在2020年奏響一場新的改革凱歌。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此次創業板改革在試點發行註冊制的同時,推出了包括髮行、上市、交易、退市、信息披露等內容在內的一攬子改革。今天晚些時候,證監會將就四項部門規章公開徵求意見,深交所也將發佈配套規則,並公開徵求意見。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在4月27日晚間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從科創板到創業板的改革正在形成一個全新的體系,支持我國的高質量經濟發展,對原有的資本市場也會起到推動競爭和完善的作用。展望後市,A股市場將在新證券法的框架下,沿著註冊制逐漸升級,向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他對澎湃新聞記者說,本次創業板改革的方案推出,有兩點值得關注:

一是,創業板改革的啟動時機和市場預期有所不同,最早市場預期是在2019年年底之前,沒有如期實現,市場於是形成了改革會拖延很久的預期,但監管層毅然決然的推出了這一重大改革方案,表明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力度和決心是非常大,也再一次吹響了資本市場改革的衝鋒號。

二是,從披露的方向來看,應該說創業板改革是積極穩妥地穩步推進,既保持現有資本市場的穩定,又要服務高質量的經濟發展,推出增量改革,從科創板、新三板到創業板,逐漸形成體系。

付立春說:“這個方案可能是有些超出市場預期的,但符合我個人的預期,因為我相信中國資本市場確實正在經歷三十而立的升級階段,我們正在見證歷史。”在他看來,方案體現了監管層對於存量改革下維持市場穩定的要求,改革不會一蹴而就,增量改革可能會逐步通過優勢去替代存量市場的部分功能。

前海開源基金董事總經理、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也認為,這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完善發行上市、併購重組、再融資等基礎制度,進一步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制度包容性,有利於推動更多優質新興科技類企業登陸資本市場。

看點一:以信息披露為核心

證券時報引述證監會副主席李超的介紹稱,此次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堅持“一條主線,三個統籌”。

“一條主線”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三個統籌”包括了,一是統籌推進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的策略發展,形成各有側重、互相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二是統籌推進註冊制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實施一攬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統籌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包容存量改革,穩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預期,平穩實施改革。

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在首發註冊辦法方面總體沿襲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借鑑吸收了科創板試點註冊製成功的一些做法。

一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發行條件,增強制度的包容性,強化市場主體的責任,加大法律的管理工作,在發揮條件審核註冊程序、發行承銷、信息披露、原則要求、監管處罰等方面給予科創的和試點工作要求規定基本是一致的,要求對有關規定作出相應的一些補充。

二是明確創業板的板塊定位,支持創新創造類企業,鼓勵新舊產業融合,體現與科創版的差異化發展。

三是深入貫徹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註冊制理念,建立符合創業板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細化市場主體的信息披露法定職責,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的標準。

看點二: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不變,增量投資者有兩個門檻

據證券時報報道,李超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涉及四方面制度安排,其中一方面是板塊的改革安排。

具體來看,包括優化發行上市條件,由深交所制定具體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尊重存量投資者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要求充分揭示風險,對增量投資者進行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

另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深交所擬要求,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的門檻。

看點三:首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放寬至20%

在交易制度方面,上證報報道稱,創業板改革後新上市的公司,在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日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存量企業將同步實施)。

此外,創業板改革將同步優化盤中臨停製度,監管部門將加強持續監管,全面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並嚴格執行,同時也針對退市制度進行了改革完善。包括簡化退市程序、優化退市標準,完善創業板公司風險退市警示制度;並對創業板存量公司可能出現的退市,設置過渡期,以利於平穩銜接。

上證報報道稱,在配套的制度改革方面,李超介紹,證監會將認真貫徹落實新證券法,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同時,將推動刑法修改和出臺司法解釋,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配合司法機關推進實施新證券法下的民事訴訟制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看點四:未盈利企業發行條件放寬

據上證報報道,此次創業板改革優化了發行上市條件。

創業板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綜合考慮企業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因素,由深交所制定具體的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創業板改革後,將支持特殊股權結構和紅籌結構企業上市,併為未盈利企業上市預留空間。創業板預留了一定的改革過渡期,未盈利企業在改革實施一年以後可以申請上市。

看點五:創業板註冊程序分為兩個環節

創業板註冊制和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制度安排相一致,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

總的流程是,深交所受理申請,通過問答方式審核督促企業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審核通過後將發行人申請文件以及交易所審核意見報證監會註冊,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註冊的意見。

據上證報報道,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創業板註冊制試點還作出了三方面完善:

一個是建立了滬深交易所審核工作的協調機制,保持審核標準、尺度、進度大體一致,杜絕市場之間的監管套利;

二是明確在審企業銜接安排,確保核准制向註冊制平穩過渡;

三是再融資、併購重組涉及證券公開發行的,同步實施註冊制。

看點

六:錯位發展,適度競爭

央視新聞聯播稱,4月27日的會議指出,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提升資本市場功能的重要安排。要著眼於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推進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性制度改革,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錯位發展,找準各自定位,辦出各自特色,推動形成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

上證報報道顯示,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科創板要突出“硬科技”特色,要求相關機構依據科創屬性評價指引,引導企業合理選擇上市板塊。創業板改革明確了創業板的板塊新定位,同時深交所將制定負面清單,明確哪些企業不能到創業板上市。與此同時,科創板、創業板、新三板精選層在上市/掛牌標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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