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N號房事件還未落幕,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出現了
最近鮑毓明性侵案一直在網絡上刷屏,相信大家都有關注過了。
沒錯正是照片上的這個人,誰也沒想到他會犯下如此滔天罪行。
而報案人正是她的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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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簡單介紹下事情經過:
4月9日,《南風窗》向公眾揭露了一起極其醜惡的罪行——某公司高管鮑毓明,涉嫌性侵14歲養女李星星(化名)三年
2015年年底,剛滿14歲的少女就遭遇了“養父”的第一次性侵。
在她自述《生命的遺書》一文中,她真實記錄了自己如何 “像屠夫處理被宰殺的動物”遭人待遇。
當時她還不知道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直到十多天後,在網上搜索“下體疼痛的原因”,提供諮詢的醫生才告訴她:你被強暴了
她終於醒悟過來,並在對方的指導下報了警。
然而,除了向警察講述被侵犯的經過之外,她的說辭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養父”鮑毓明只是消失了一段時間,回來又像沒事人一樣和她生活在一起,甚至還很認真地宣稱會照顧李星星,“真的就像個爸爸”
李星星怎麼沒有想到,眼前這個和藹的外表只是鮑毓明騙人的伎倆。他真正想做的,是讓這個女孩成為自己的禁臠。
隨後的日子裡。鮑毓明開始對這個少女殘暴愈演愈烈
他首先讓“女兒”慢慢與外界隔絕,不讓她上課,不讓她回老家陪母親,就連之前承諾的讓自己父母來照顧“孫女”也不了了之。
李星星的微信,只有他一個好友。和母親的電話,也要在他的監視下接打。
她的世界中,只剩下了鮑毓明一個人。
更可怕的是,在鮑毓明的刻意“洗腦”下,李星星的個人意志被抹殺了。
在一個年過四十、精通各種話術的男人花言巧語迷惑下,還沒成年的女孩毫無還手之力。
鮑毓明一次又一次地讓性侵行為“合理化”,刻意給她看兒童情色片,對她說:
“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
對她灌輸:
“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你離開了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不乾淨的孩子……所有人都會嫌棄你。”
不准她說難受,痛苦,也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
甚至還威脅李星星,如果敢告訴自己的母親,他馬上找人要了她的性命。
李星星潛意識想進行反抗,但禁不住長久的洗腦和控制,有時甚至會認同鮑毓明的話。
在兩種截然相反的意志中,李星星的內心充滿著絕望和痛苦
她就像一塊被丟棄在海上的浮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能被漫無邊際的罪惡牢牢裹挾著。
她的未來在哪裡?出路在哪裡?李星星能想到的,只有自殺。
她在遺書上寫道:
“我不相信你被性侵了,因為你不夠完美。”
“我想您們錯了,沒有人比我更希望這件事是假的,因為那樣我就不用痛苦了。”
少女的痛苦像藤蔓般將她死死纏住,一點生的機會都不給她。
事情曝光之後,面對這噬骨般的疼痛與指控,這個魔鬼般的男人卻妄圖將這場性侵矯飾為“愛情”。
“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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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很多人會問鮑毓明到底是誰,到底是什麼身份? 為什麼面對眼前鐵骨的事實還敢如此狡辯呢?
鮑毓明是上市公司高管,曾擔任煙臺傑瑞石油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他的工作經歷,可以用耀眼一詞來形容:
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兼有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教授、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
他的名字後有數不清的光輝榮譽,實在讓人很難想象,這個看似文質斌斌的 “高端人士”會跟性侵案扯上什麼關係
但有時,魔鬼就是披上天使的外衣,做著血肉橫飛的惡事
鮑毓明旗下有一個個人博客,這個博客叫“律動空間”。
2011年12月1日,鮑毓明在這裡寫了一篇文章——《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
在文章裡,作者探討了中國法律與外國法律中對於性侵未成年兒童懲戒措施額的差別
在文章結尾,作者呼籲有關部門能夠儘快採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司法舉措
“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儘量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鮑毓明不但精通法律,還鑽研過“幼女性侵害”,
知道法律存在哪些漏洞。
有這麼一句話: “魔鬼也可以拿聖經為自己庇護“
用來形容鮑毓明可以說是再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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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新聞被曝光之後,小編以為會很多人去指責鮑毓明的性侵行為,但我在網上查了一下有些網友卻把這件事的矛頭指向李文星的媽媽
罵她拜金、罵她活該,罵她是罪魁禍首。血淋淋地指責一個把孩子獨立撫養長大的單親媽媽,沒腦子、沒見過世面,沒安好心。
卻從未了解過,星星媽媽辭掉了本就低薪的工作,帶著孩子不斷地北上的幸苦。
說實話,雖然這件事發酵已過去兩三天的時間了,已經是個涼掉的新聞,像是一道加熱過好幾次的菜。發苦、乾癟,毫不誘人。
但我還是想寫,還是想告訴大家:
真的,真的別再讓所有挺身而出的受害者們寒心了
當一個受害者選擇站出來,代表著他還相信這個世界,我們 不應該總是在被害者身上找犯罪原因,不要總是嫌棄他們哭得不夠慘,經歷不夠痛苦。不要指責保護他們的人,不要再歧視她們、給他們徒增二次傷害了。
我們該做的,是別讓正義再「掉鏈子」,給鮑毓明該有的刑罰。哪怕這個事情已經過去一陣子,但還是希望大家能夠持續關注一下這件事。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把自己被老師性侵的經歷寫成了一本書。好多讀者說寫得太苦了,讀不下去。
林奕含回答說:「我多麼羨慕,只是小說就讀不下去。(可)我還有人生,人人卻要我活下去。」
書出版了,暢銷了,翻譯成多種語言銷往各國,林奕含卻在自家臥室裡自殺了。
她生前,說過這麼一句話:「我原諒了他(性侵者),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才能活下去。」
所以,別再給「鮑毓明們」任何喘息的機會。
別讓惡魔因為擁有了權力、金錢,就可以凌駕於法律和社會倫理之上。
要讓惡魔接受正義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