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國將建設32個國家級示範區96所國家級示範校!

日前,教育部發布《關於遴選建立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的通知》,《通知》決定,從2020年開始,教育部將在全國遴選建立32個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96所國家級示範校。示範區和示範校將有什麼任務;如何成為示範區和示範校?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教育部:全國將建設32個國家級示範區96所國家級示範校!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遴選建立普通高中新課程

  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的通知

教基廳函〔202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發掘和培育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典型經驗,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動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提高新課程新教材實施質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有關要求,決定在全國遴選一批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統籌考慮各省份實施新課程新教材進度安排,從2020年開始,教育部將在全國遴選建立32個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96所國家級示範校每省份設立1個國家級示範區和3所國家級示範校(示範校原則上在示範區內),建設週期為3年

  2019年和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新課程新教材的省份率先啟動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建設,圍繞重點工作任務探索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有效經驗,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輻射帶動其他地區和薄弱學校做好課程教材實施工作,同時形成一批典型經驗,為全面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奠定良好基礎。其他省份經遴選確定的示範區和示範校,原則上於使用新教材當年啟動建設工作。

  各省(區、市)要充分依託新課程新教材國家級示範校,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培訓基地學校建設,通過校長教師掛職交流或跟崗學習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薄弱高中和農村學校的對口幫扶力度。

  二、重點任務

  (一)國家級示範區工作任務

  1. 研究制訂示範區工作方案,完善本地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方案,健全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和課程開發與課程資源保障機制,積極探索市域推進課程改革的有效工作機制。

  2. 深入開展新課程新教材培訓,加強教研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新課程新教材實施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充分發揮教研專業支撐作用,切實加強對本地普通高中學校的工作指導。

  3. 加強課程教材實施監管,指導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使用國家審定教材,探索建立市域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監測機制,完善質量監測辦法,提高新課程新教材實施質量。

  4. 完善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教育評價體系,加快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進一步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

  5. 認真總結凝練示範區工作經驗,探索形成可借鑑、可推廣的市域實施新課程新教材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並通過組織研討交流等形式加強宣傳推廣,切實發揮好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

  (二)國家級示範校工作任務

  1. 結合本校實際研究制訂新課程實施規劃,完善學校課程管理制度,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積極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探索完善學分認定管理辦法,落實國家和地方關於教材教輔有關管理規定。

  2. 建立健全學校教學組織管理、學生髮展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校本教研等制度,深化教學改革,探索創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實施的有效途徑,形成可借鑑、可推廣的優秀教育教學案例。

  3. 加強校本教研,結合本校實際開展新課程新教材實施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大膽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形成可借鑑、可推廣的學校實施新課程新教材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

  4. 認真總結凝練示範校工作經驗,積極組織開展研討交流和經驗推廣,建立與薄弱高中、農村學校對口幫扶機制,推薦優秀教學幹部和骨幹教師承擔省內新課程新教材培訓任務,切實發揮好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

  三、申報遴選

  (一)申報條件

  1. 國家級示範區申報條件。①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和科學的質量觀,積極發展素質教育。②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整體辦學水平較高。③課程教學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具有可借鑑、可推廣的改革成果。④高度重視課程改革工作,課程改革組織能力和教研支撐能力較強,新課程新教材培訓取得實效,具備開展示範區工作的相應保障條件。

  2. 國家級示範校申報條件。①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嚴格依法治校、依法辦學,近年來無違規辦學和招生行為。②堅持科學的教育質量觀,積極發展素質教育,注重學生全面發展,強化學生綜合素質培養。③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規範使用審定教材,具有較強的課程領導能力、課程建設能力、課程實施能力和校本教研能力。④在推進教學改革、實施選課走班、優化教學管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生髮展指導和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等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⑤高度重視課程改革工作,工作積極性高,具備開展示範校工作的相應保障條件。

  (二)遴選程序

  按照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擇優推薦、教育部組織專家評審確定的程序進行遴選。

  1.自主申報。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可自主申請並填寫《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申報表》(附件1),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擇優推薦行政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填寫《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校申報表》(附件2),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2.省級推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團隊對行政區域內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申請材料進行遴選,擇優向教育部推薦1個國家級示範區和行政區域內3所示範校,並提出推薦意見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擬給予的具體支持措施。

  3.審核確定。教育部委託有關專業機構,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定公佈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名單。

  四、保障機制

  (一)組織實施。教育部負責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的整體統籌和指導,委託有關專業機構組建專家指導委員會,制定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研究,對各示範區和示範校進行專業指導,推廣典型經驗和改革成果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本省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建設工作的統籌管理、政策支持、專業指導和條件保障。

  (二)工作保障。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支持示範區和示範校建設,在教研支持、師資培訓、經費投入、設施設備配置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為改革探索創造良好環境。

  (三)過程管理。教育部定期組織開展示範區和示範校工作交流,總結和推廣示範工作成果。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示範區和示範校工作的跟蹤指導和過程管理,及時總結和推廣示範工作成果。對於發生違規辦學行為的示範區和示範校,應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示範資格。

  (四)建設評估。各國家級示範區和示範校3年建設期滿後,教育部將委託專業機構對示範區和示範校建設工作進行評估。

  五、有關要求

  請各省(區、市)高度重視示範區和示範校遴選建設工作,按照實事求是、公平公正、擇優選擇的原則遴選推薦,同時加大對示範區和示範校建設的指導和支持力度,切實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輻射帶動提高省域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水平。

  請各省(區、市)於2020年4月30日前,將推薦的示範區和示範校申報表加蓋公章後報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同時提供申報材料電子文本。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劉瑩,010-58556796,13466752564;何成剛,010-58556795,13671181460;郵箱:[email protected];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4號富盛大廈1-11層,郵編100029。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聯繫人及電話:龐然,010-66097642。

  附件:1.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區申報表.docx

  2.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範校申報表3.docx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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