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信用等级评“A”:避免增值税连续零申报

目前,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和环保等18个领域,具体涵盖了项目审批、税收服务、财政资金使用、商务服务、进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和融资等41个项目。由于含金量越来越高,成为A级纳税人会给企业对外签单、融资、税务服务等方面带来极大便利,并赢得更多的机会和实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规定,纳税人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其中,非正常原因指除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外的其他原因。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月、2月、3月都有期末留抵,应纳税额为零,属于在一个评价年度内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情况,又不属于正常原因的,在2018年度将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月、3月、5月、7月、9月、10月都存在期末留抵,应纳税额为零,其他月份均已申报缴纳增值税,属于在一个评价年度内累计6个月零申报情况,不属于正常原因的,在2018年度也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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