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增城區法院一審判決該案。陳強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陳龍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後陳強不服提起上訴。5月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廣州中院已於日前二審裁定該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見怪不怪,旁邊樓房重建前是兩層,重建後變了四層,就夜晚偷偷的加層,這次虧大了拆遷款未拿到,把自己送進監獄,這年頭協管好做啊!@微頭條話題
2021-03-29 14:57:18 佚名
2020年1月,增城區法院一審判決該案。陳強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陳龍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後陳強不服提起上訴。5月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廣州中院已於日前二審裁定該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見怪不怪,旁邊樓房重建前是兩層,重建後變了四層,就夜晚偷偷的加層,這次虧大了拆遷款未拿到,把自己送進監獄,這年頭協管好做啊!@微頭條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