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更好保障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和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联合发文,明确2020年3月-6月,阶段性扩大我市价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2020年3月-6月,在我市现行价补联动机制发放范围基础上,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具体是:
以我市现行价补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如以现行价补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未达到按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的方法测算的补贴标准时,以相对较高的标准为基础提高一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按照这一政策,3月份我市对困难群众的价格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37元。
据了解,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要求做好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对于3月份的价格补贴发放不足的部分,将尽快予以补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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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楼记忆1》 摄影:佟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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