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是称兄道弟,还是保障权益?

一个从事旅游业的朋友抱怨:连续三个月了,老板停发工资,原因是没开工。疫情期间他不发钱不是断我们口粮吗。跟他干7年了,平时和他称兄道弟的,没想到关键时候,还是杀熟,真寒心。”

这种情况大多会出现在小规模的私营企业。

如果这段话公布在网上,一定会引来不少的评论。支持老板的、支持朋友的,大家对事件的认识不同,投票的结果也会不同。

从感情的角度说,更多的人会同情朋友,毕竟鞍前马后在单位付出这么多年,总不能因为一场疫情而断了情谊吧。再说,毕竟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一家老小居家生活,再加上水电气网费、房贷等,需要一大笔开支,老板总要讲点情面吧,员工压力已经够大了,不能往人伤口撒盐吧。

从理性的角度看,为有效阻隔疫情蔓延,防止游客扎堆交叉传染,关闭各处旅游景点,切实保障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老板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政策,停业待命,没有现金流入,受损失的是自己。按照劳动合同法,单位若明确规定薪酬支付依据人力资源部门的个人考勤记录,那么从成本管控方面分析,这工资不该发。你没有出勤、没有参加劳动,发放工资没有合理合法的依据。但是若有详细补充,如明确规定了“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出勤,公司正常支付劳动报酬”等字样的,那工资必须支付。我们可以理解老板的难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暂缓发放,但最终老板要承担所欠薪金。

感情用事不如法律制约。能懂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个人权益,才是打工者的最佳出路。

“兄弟道义”难长久,“合法权益”筑平安

打工者在投简历、面试、试用到正式签署劳动合同,虽然过程艰难,但是金子总会发光,你勤劳、聪慧、能干等优质特性是老板愿意留下你的缘由。所以签合同时不能稀里糊涂,光听“忽悠”,要认真的看看劳动合同的款项,是否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了明确薪酬支付依据和办法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要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就敏感有争议的内容是否有明确规定,如遇见重大自然灾害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产薪酬发放的规定。若没有,问问公司遇见这方面问题是怎样处理的。只有这样,当出现朋友提出的非常时段的敏感问题时,发与不发,你自有定数。

如果遇到与你称兄道弟,只做口头承诺,而没有劳动合同等书面规范性文本证明你们雇佣关系的老板,即便是好友,也劝你放弃。因为“亲兄弟,明算账”不伤感情,道义和利益的博弈中,我们必须有理有据,否则日后在利益分配过程中难免要撕破脸皮,友人成路人,甚至反目成仇的不乏先例。

“没有底线”情价廉 “不卑不亢”高气场

有在熟人私家企业工作的小伙伴,在老板情感的攻略下,无论上班与否,会主动照顾老板的生活起居。孰不知你在这个过程中自降身份的来佑护他,只能换来同事们不积口德地嘲讽。关键是老板,他在你周到的服务下习惯了,觉得你在公司自由散慢,拿那么高的薪金(在他看来),想出去就出去,想回来就回来,太轻松了。他没有想过你可能这会出去要给他买份早茶。你这个既是下属,又要当“保姆”的兄弟,他会领悟到为什么你没出息。


而即便是熟人,保持不卑不亢的打工者,按要求完成职责内工作任务,与老板保持一定的距离。他用心工作,在处理事务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同时也为公司创利增效,终会赢得同事们的赞叹和老板的青睐。就是退一步,他不打算在这个单位干了,到哪里他都能再谋一份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事业。他的气场高你一等,这就是差距。

靠人不如靠己。打工者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勤劳和心血赚取薪酬,实至名归。我们不管是在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工作,一定要签署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在熟人那里务工,更要公私分明,在单位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争取,私下的哥们情谊能维护就维护,不能维护一拍两散相忘于江湖,也不错。是挚友一生都不会错过,错过的肯定不是将心比心、肝脑涂地的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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