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社會風氣越來越好,我們身邊的好人越來越多了。


前不久,無錫一位男士昏倒在地上,路過的幼兒園女教師小胡挺身而出,絲毫未有耽擱,立刻對病人展開了胸外按壓、排痰等急救措施。對此,新華社和人民日報先後發文為小胡老師點贊。


但不少急診科醫生看過視頻後炸了。按壓過程中男子不斷髮出呻吟——人家還活著,老師你在幹什麼?


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勇敢站出來救人,小胡老師的做法值得點贊。但沒搞清楚狀況就開始給對方做心肺復甦,這……


盲目救人,不是在做公益。


奇葩救人法 患者聽了想打人


12月13日,無錫一超市門口有一男子突然倒地,監控畫面顯示, 兩名熱心市民上前攙扶,但因過於虛弱,他並不能站起來。見狀,圍觀群眾趕緊撥打了110和120求救。


幼兒園老師小胡正巧路過,曾學過急救知識的她,立刻撥開人群衝了進去,跪在地上對其胸部進行徒手按壓,試圖展開心肺復甦。一分鐘、兩分鐘……按壓三分鐘後,這名男子終於甦醒過來了。


多個大V轉發點讚了小胡的行為,但專業人士卻在一邊坐不住了,急診科醫生“夜鷹”發文稱,隨著按壓能聽到這位男子的呻吟,也就是說他是活的,可能是暈厥或突發癲癇,並不需要心肺復甦。


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幸好小胡身材嬌俏,費勁全力也沒把這位男子按出內傷。但這也讓急診圈的醫生們十分緊張:現在社會好人越來越多,但盲目救人,真不行。


這樣的“奇葩救人”並不少見。生活中常見有人暈倒,有人說掐人中,有人說冷水潑,有人一言不合就要給人塞速效救心丸……但這些業餘救人姿勢不僅沒用,有時還會幫倒忙,簡直就是“患者聽了想打人”。


某中學運動會有孩子受傷,圍過來一圈好心的同學。“先把他轉移到醫務室去吧!”體育委員發話,男生們搬起傷員就狂奔至醫務室。但是據這位同學說,當時在地上感覺有點痛,但是被轉移到醫務室後就徹底動不了了。


後來,這名小同學休息了好幾個月沒來上課,究其原因,竟是因為在好心人轉移過程中受到了二次傷害。天津市急救中心主任醫師劉向表示,對於一個外傷的病人環境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時候,不要隨意的移動傷者。


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業餘救人的情況目前依舊普遍,大家不妨先來自測一下:小時候流鼻血有沒有人讓你仰起頭?一個人在家發病時第一件事是不是打電話求助?止血的時候要不要用力包紮?吃到魚刺就用一大口飯糰把刺裹進去?


如果以上問題中你有肯定回答,那你就得趕緊補補課了。


流鼻血的時候,可以採用冷敷和壓迫鼻翼的方式來緩解,但塞紙團、仰頭都是錯誤的處理方式。塞紙團不能止血,而仰頭會讓血液不由自主地嚥下去,刺激胃腸道,引起噁心、嘔吐等症狀。特別是出血量大的時候,還可能出現誤吸。濟南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急診科醫生李國剛表示,如採取冷敷和壓迫鼻翼不能緩解症狀,就要趕緊來醫院看看怎麼回事了。


一個人在家發病時,難道不是先打120來救命嗎?錯!天津市急救中心主任醫師劉向強調,你首先要做的是把門打開。不要先想著給親屬、急救中心(120)打電話,把門打開,其餘的事情放在第二位。


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止血的時候用力包紮不就能讓血流少點嗎?既然你這麼想,為啥還要包紮,直接上透明膠纏幾圈豈不是更牢固?事實上,傷口包紮的太緊,會影響血液循環的速度,嚴重了還會導致肢體發青、壞死。


流血事小,截肢事大,為了保住咱的小胳膊小腿,還是包松點——如果你自己也不知道判斷包得行不行,就去找專業人士幫忙吧。


吃魚吞了刺,再來一大口飯糰壓壓驚?這掩耳盜鈴式自救法是給醫生出難題。2005年,18歲的小李在吃魚時被魚刺卡在喉嚨,他強吞了幾口飯試圖把魚刺帶下去,魚刺卻穿透食管,扎破了大動脈,醫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他救回來,但手術費卻花了七八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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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202醫院醫生石彬介紹,不小心吞食魚刺後切忌採用吞飯、吞水等方法,不僅不能弄出魚刺,反而使魚刺扎得更深。應儘快去耳鼻喉科門診,讓醫生用異物鉗直接取出來。


“好人法”解除施救者後顧之憂


當然了,在外施救的好心人也並非都是些業餘選手。例如,前陣子飛機上醫生“吸尿救人”終成功挽回解救患者一事感動了不少人


能在危急時刻遇見熱心的專業人士,這位老人是太幸運的。但這樣幸運的概率,實在太小。更多時候,市民看到患者突然倒地,即使慌亂地圍過去,除了徒勞地呼喊,少有行之有效的施救方法。


近來,“AED”的名字頻頻出現在新聞報道中,它的中文名叫“自動體外除顫儀”,一旦有心臟病人突發意外,它可以提供高能量電流,進行電擊除顫而完成搶救,幫助發生惡性心律的病人恢復心律,是搶救呼吸、心臟驟停病人的“利器”,被稱為“救命神器”。


目前,我國在推廣普及AED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公共場所的總體配置率仍然不高,缺口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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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是一回事,找不找得到是一回事。 如果意外發生,普通市民還會面臨“會不會用、敢不敢用”的問題。對施救者而言,一旦施救效果不理想,還可能面臨法律的困擾。 畢竟發病者的“黃金四分鐘”,對施救者的心理素質和專業素質都是巨大的挑戰。


萬一沒救活,需要負法律責任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業內人士稱,這條法律也被稱為好人法。


設備配齊、法律保護外急救專業技能仍需普及


想要使公共場所的AED不成為“擺設”,除了從法律層面解除施救者的後顧之憂,也需要全民提高對急救的認識和對急救技能的掌握。


其實社會各界也一直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今年初,中國醫院協會急救中心(站)管理分會曾提議,將急救培訓作為安全教育內容寫入中小學生教材。專業人士介紹,中學生大約只需要花不到一分鐘就能掌握AED的使用,再通過其他急救知識的學習、訓練,很快就可以掌握急救技能。


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去年,第一反應在騰訊樂捐發起了《改變一生的急救課》項目,旨在為更多孩子送去專業的急救知識,再由這些孩子將急救知識傳遞到自己的家庭。據家長說,自己的孩子回家以後會像個小大人,糾正家長存在誤區的急救知識。


不少企業也開設過急救課,但有些效果並不理想。拍個照、發個圈,並沒有預留時間給每位員工實操,幾十頁ppt一念,找個假人演示一下怎麼按,很多企業的急救培訓就這麼結束了。事實上,這種作秀式的培訓很難讓員工掌握急救技巧,有員工表示,假如真正遇到需要急救的人,根本不敢上手。


業餘救人並非做公益 有時害人又害己


猝死就在身邊,急救刻不容緩。只有全社會認識到急救的重要性,踏踏實實學習專業急救知識,才能營造一個良好的急救環境,如此,我們生活的社會也將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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