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大家好,我是不會釣魚的娛翁。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張馨予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出道以來網友對她就充滿了爭議。

但是從2018年她與何捷結婚之後,她就開始越發的低調起來。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雖如此,卻還是沒能逃過黑粉的窮追猛打。

面對網絡暴力,張馨予並沒有沉默,而是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4月21日,張馨予發佈了一則維權微博,看到這條微博,娛翁不得不讚嘆張馨予的情商之高。

事件還原

其他人對網絡暴力的維權都是單刀直入的直接發佈律師函或者發佈訴訟結果,而張馨予呢?她卻以旁觀者的角度給大家講了一個故事。

內容雖然不多,但是卻把事件的前因後果說的明明白白。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首先是有某位黑粉在有關張馨予文章和微博下方對她本人進行評論攻擊,然後有人對黑粉進行警告:“

小心告你”。

而該黑粉則叫囂:“來告我,我不怕,這是言論自由的時代”,在這個網絡時代,總有人以為這是他們的法外之地,可以在這裡做任何事情不用負責。

這不,報應來了,張馨予對該黑粉提出了訴訟,之後該黑粉就被判賠償精神損失費等十多萬元的費用,並且要求他進行公開道歉。

這一消息對該黑粉來說簡直就是晴天霹靂,他當即表示:“我沒有錢,也沒有工作”。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對於他的這一情況,張馨予沒有退讓,而是選擇了繼續維權,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教訓。

看到這則微博的結尾,娛翁只想說一聲:漂亮。

對待這種人就應該這樣,絕不姑息,維權到底。

如果此次都選擇息事寧人,那他們只會認為你怕了,然後變本加厲的傷害你。

以往案例

其實張馨予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反擊了。

早在2012年7月,張馨予就因為夏薩沙的一條“張馨予被坐檯”的惡意微博對夏薩沙進行起訴。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歷時兩年,2014年9月夏薩沙被判處罰2萬元罰款,他本人也在《法制日報》第二版刊登了道歉聲明。

隨著網絡的發展,“網絡暴力”事件也是屢禁不止。

經常會有一些所謂的“鍵盤俠”引導不明真相的觀眾,利用輿論來達成自己的某些目的或者傷害他人。

不同於以前的息事寧人與沉默應對,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拿起法律的武器對開始維權。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近期,先是黃曉明名譽權一案勝訴,接著又是肖戰、趙麗穎名譽權案件勝訴,這些例子,給淨化網絡環境起到了很好的“淨化”作用。

還有前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李晨名譽權敗訴一事,雖然李晨的官司輸了,但是也給了那些“鍵盤俠”以警告。

娛翁說:

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時代,但言論自由不是胡編亂造!

娛翁認為,言論自由應該是根據事實依據,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客觀理性的發表自己的言論。而不是胡編亂造,故意扭曲事實來對他人進行傷害。

對他人進行傷害的人,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張馨予維權勝訴,被告被判進行賠償:我沒錢,我沒有工作

對待“網絡暴力”,我們也應該客觀理性的看待,不要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而當我們自身遭受“網絡暴力”之時,也應該冷靜,必要之時可尋求法律幫助並進行反擊,而不是逞一時之快。

你們贊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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