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基礎的回彈變形計算

根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5.3.10 當建築物地下室基礎埋置較深時,地基土的回彈變形量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淺基礎的回彈變形計算


淺基礎的回彈變形計算

在選取回彈模量Eci時,應選擇與計算點處卸荷前自重應力與卸荷後剩餘應力相對應的應力段的回彈模量。對於回彈公式的理解,可以參考沉降變形公式,將卸荷視為一種方向豎直向上的附加應力。

關於開挖後剩餘土體中卸荷應力的計算

由於基坑開挖的平面尺寸有限,因此土體中的卸荷應力並不等於開挖部分的土體自重,而是需要採用附加應力系數計算剩餘土體內部不同深度處的卸荷應力。土體內部卸荷應力的分佈參見下圖所示。


淺基礎的回彈變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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