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新華社南京4月21日消息,南京市公安局當日通報,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新近抓獲一名潛逃31年涉嫌拐賣婦女的網上逃犯。

1989年,浙江省浦江縣發生一起拐賣婦女案件,5名女青年被一男一女兩名嫌疑人以購買藥材之名拐賣至安徽等地。後來,浙江警方解救了5名女青年,並將男性嫌疑人吳某抓獲,但女性嫌疑人黃某一直在逃。

最近,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民警在轄區走訪時發現,在一物流市場活動頻繁的女子疑似在逃人員黃某。南京警方成立專案組輾轉多地進行調查,確認這名女子就是隱姓埋名潛逃31年的黃某。3月24日,南京警方將其抓獲歸案。

到案後,53歲的黃某交代,案發後她輾轉流落至江蘇徐州市,從事蔬菜批發和蚯蚓養殖,因害怕被抓始終不敢再回浙江金華老家。

目前,嫌疑人黃某已被移交浦江縣公安機關,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01拐賣是如何定罪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拐賣婦女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00年1月3日第一條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的拐賣婦女罪中的“婦女”,既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婦女,也包括具有外國國籍和無國籍的婦女。

被拐賣的婦女沒有身份證明的,不影響對犯罪分子的定罪處罰。

第二條 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拐賣外國婦女到我國境內被查獲的,應當根據刑法第六條的規定,適用我國刑法定罪處罰。

我國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對拐賣人口罪規定了三種不同情節的法定刑:


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一)對拐賣人口情節一般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對拐賣人口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對拐賣人口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拐賣人口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在刑法第141條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直至判處死刑。刑法第184條規定,犯拐騙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於拐騙兒童有虐待、奴役情節的;多次拐騙兒童的;

引起兒童親屬憂慮成疾或者死亡的,均應依法從重懲罰。

拐賣婦女和兒童如果造成其重傷或者是使用暴力導致其傷殘和死亡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處以死刑。如果引起被拐賣者家人死亡和生病的更應該從重處罰。有奴役兒童和女帶兒童情節的,都是屬於拐賣人口中比較嚴重的,需要嚴懲。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婦女、兒童。

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①所謂拐騙,是指行為人以利誘、欺騙等非暴力手段使婦女、兒童脫離家庭或監護人併為自己所控制的行為。拐騙的方法多種多樣:有的是在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物色外流婦女,並用謊言騙取信任,達到自己的罪惡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種關係,花言巧語誇某地生活好,以幫助介紹對象、安置工作等為誘餌,誘騙婦女隨自己離家出走;有的是以幫助照看為名將兒童從監護人手中騙走;有的則是以幫助引路、給零食等方法,將兒童拐走。

②所謂綁架,是指以暴力、脅迫、麻醉等方法將被害人劫離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為。

③所謂收買,是指為了再轉手出賣而從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手中買來被拐騙婦女、兒童的行為。

④所謂販賣,是指行為人將買來的被拐的婦女、兒童再出賣給第二人的行為。

⑤所謂接送、中轉,是指在拐賣婦女、兒童的共同犯罪中,進行接應、藏匿、轉送、接轉被拐騙的婦女、兒童的行為。將收買、綁架、販賣、接送、中轉被拐騙婦女、兒童的行為作為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表現形式,是本法對拐賣人口犯罪立法的進一步完善。


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根據本條規定,行為人只要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賣、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中的任何一種行為,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在五種行為方式中,拐騙和販賣是拐賣婦女、兒童罪中最主要、最常見的客觀表現。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

02法智小結:

要徹底解決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需要做的事情還很多:

改革領養手續:現行的領養手續十分複雜,能滿足領養條件的家庭基本上不需要領養,而那些無法生育又有領養需求的家庭卻難以達標。

提高醫療水平:不少家庭通過治療,是可以生育的,不需要通過買孩子來傳宗接代。

發展經濟:事實證明,經濟發達的地區,拐賣人口的現象少,越落後的地地區,拐賣婦女兒童就越嚴重。

普法教育: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不是生活在一個真空的環境,如果周圍人不是冷漠,這些受害者是可以儘早被救出的。

我們都知道任何治本的辦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死刑則是最簡單最直接威懾人販的辦法。


法智找律師法律諮詢

免費找當地資深律師,快速解決問題!


潛逃31年的涉嫌拐賣婦女逃犯,南京警方已抓獲,拐賣如何定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