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不可抗力”,中國最高法出臺指導意見

近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的通知》法發〔2020〕12號。

疫情下的“不可抗力”,中國最高法出臺指導意見

充分發揮司法服務保障作用

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照法律、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結合審判實踐經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出臺了若干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各級“積極參與訴源治理,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堅持調解優先,積極引導當事人協商和解、共擔風險、共渡難關,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

廣東文旅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處白登亮處長介紹,“疫情發生以後,省廳迅速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妥善處理因疫情發生的旅遊產品延轉退問題;在疫情初期,全省執法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大對旅行社全面暫停國內旅遊業務、出境旅遊業務的檢查,省廳也通過巡查、暗訪等方式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督促各地加強檢查落實;在復工復產時期,省文旅廳組織多個工作組指導督促各地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記者瞭解到,疫情發生之後,從省廳、市、區各級均第一時間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任務,尤其是對酒店(賓館)和民宿、旅遊景區的監督檢查。

事發突然,疫情期間,各工作小組還協助處理了諸多“突發事件”,如滯留廣東無法返回的湖北旅遊團生活問題;如湖北籍同胞春節前出遊廣州,因武漢封城突然無法回家過年無處安身等問題。記者從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瞭解到,早於1月29日晚,該局已發佈《關於湖北籍遊客在廣州住宿服務的指引》,協助明確了22家賓館酒店近6000張床位,覆蓋全市11個區,用於接待往返經停廣州的湖北籍遊客朋友。

白登亮處長透露,“疫情之中,文化執法人員雖不是‘最美逆行者’,卻是最美的文旅守城人,因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是文化和旅遊市場疫情防控的第一線。”在此期間,全省湧現了大批年輕、有擔當的執法人,他們放棄休假,戴上口罩,走上“崗位”,大量的文化、娛樂、旅遊等公共場所及時關停或安全防疫,都有執法人的一份付出和辛勞。

依法準確適用不可抗力規則

《意見》中指出:對於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響而產生的民事糾紛,符合不可抗力法定要件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等規定妥善處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關於不可抗力的法律適用,是《意見》的重中之重。《意見》強調用足用好現有法律規定,為妥善解決涉疫情民事案件特別是合同履行問題提供明確規則指引,也為不可抗力規則的濫用設定“防火牆”。如堅持鼓勵交易原則,針對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將《合同法》中的鼓勵交易原則一以貫之並具體細化,力求將各方當事人損害降到最低,將疫情對市場秩序的影響降到最低,有效助力和推動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為此,《意見》提出,當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難為由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能夠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切實加強調解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繼續履行。

對於“不可抗力”的適用,廣州市的做法有極強的示範作用。記者獲悉,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聯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出臺《關於妥善處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旅遊投訴、訴訟的通知》,及時明確 1月24日以後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遊客和旅行社旅遊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的情形為“不可抗力”。

據透露,在文旅執法方面,廣州將加快推進其他各區“旅遊糾紛訴調聯合中心”和調解員隊伍建設,堅持法官坐班、訴調銜接等機制,為旅遊經營者和遊客提供法律諮詢、普法宣傳、行政調解、訴訟指引等一站式服務。

採寫 南都記者 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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