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

自4月3日起,长春市司法局对全市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及其执业行为进行严格清理整顿。


市司法局成立了司法鉴定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两个核查小组对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全面核查。

长春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

从4月17日开始,局核查组按照司法部“双严十二条”及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及鉴定质量开展审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机构和从业人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在规定限期内仍不能达标的,将报请省司法厅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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