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6小时 重点工程顺利施工——怀宁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纠纷案件

4月20日,怀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纠纷案件。

原告安庆市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怀宁县茶岭镇茶岭村花屋组租赁十亩荒山经营林木收购和销售,被告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合安高铁送变电业务需要,要在原告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两座铁塔,双方就补偿问题产生纠纷。3月31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补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9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涉及的合安高铁通车试车测试时间临近,因该案纠纷一直未能有效化解,已经严重影响到合安高铁的施工进度。对此,怀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指派分管副院长参与案件调解工作。4月20日上午,怀宁法院副院长陈义怀与承办法官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召集双方当事人,从举证责任、合同条款、法理分析等角度全方位释法明理,经过近六个小时的调解,终于在傍晚时分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结案,合安高铁工程项目也得以顺利施工。

近年来,怀宁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了一批涉重点工程纠纷案件,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谢士华、丁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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