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推進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10項意見

近日,省住建廳等7部門聯合發佈通知,就相關工作提出10項發展意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各地、各部門要深刻汲取“秦東水鄉”和脫離實際造景造湖問題教訓,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提出的“一個尊重,五個統籌”的城市發展要求,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發展觀,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質量。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財力水平,量力而行推進城市建設,堅持走節約型城市發展路徑。

二是補短板惠民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站穩群眾立場,堅持問題導向,下大力氣解決城市建設中存在的盲目決策、貪大求洋,急功近利、急於求成,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績工程,盲目舉債建設、脫離實際需要、未批先建、監管不力等突出問題,切實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系統性、整體性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綜合承載力和發展質量。要把“補短板、惠民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生態修復、城市修補作為切入點,把生態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作為提升點,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三是強化規劃引領,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各地要突出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對城市景觀建設的引領作用,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組織開展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工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進行城市生態景觀建設。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體、植被和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人文條件,以方便群眾為原則,合理設置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和風景林地等,體現地方特色。

四是堅持源頭管控,嚴格項目立項審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強化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統籌管理,合理確定投資規模,進一步嚴格項目立項審批,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嚴格把關。要進一步嚴格項目准入審查,採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嚴控PPP模式適用範圍,PPP項目要依法依規履行審批、核准、備案程序。

五是防範化解風險,嚴格財政資金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規範舉債融資行為,嚴格執行政府舉債融資負面清單52條禁止性規定,加大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查處力度,督促有關部門加強整改,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公開通報違法違規舉債問題和問責情況。要嚴格落實分年度隱性債務化解任務,加強工作督導,逐項目落實償還資金,加快償還進度,確保各年度隱性債務化解任務順利完成。

六是堅守法規底線,嚴格建設用地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基本建設審批程序的要求,嚴格造景造湖項目的審批。要嚴格巡查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上報,切實將違法行為發現在初始階段、解決在萌芽狀態。對發現的未批先建、未供即用等違法用地行為及時進行立案查處,對涉及相關行政責任人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七是落實“三線一單”,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統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結合區域生態功能區劃和流域綜合整治規劃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區域水系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等規劃及規劃環評編制工作,統籌優化區域水資源配置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三線一單”要求,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落實規劃環評空間管控作用,強化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性。

八是合理開發利用,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科學編制水利規劃,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在水利規劃編制中,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制度,科學制定水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措施,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不得超過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水利建設項目佈局應避開自然保護區、生態敏感區,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對不符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要求以及不符合當地自然條件尤其是水資源條件的取水申請,審批機關不予批准。

九是強化工程建設標準執行,嚴格施工許可執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力度,對違反工程建設項目強制性標準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進行通報,並計入企業和個人不良信譽檔案。要嚴厲打擊在施工許可管理方面存在的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用地和規劃手續與施工許可證指標不一致、超出施工許可批准範圍施工、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施工許可、擅自改變工程體量標準、批小建大批少建多、批低建高、採用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施工許可證,偽造塗改施工許可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是規範景觀建設,堅持節約型園林綠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建設,落實全國綠化委員會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樹木移植管理的通知精神,做好城鄉綠化工作。嚴控建設項目佔用天然溼地,嚴格樹木引種程序,處置不合格的外來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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