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房奴”一詞被教育部認可,成為漢語新詞。意味著,從這時起,高房價已經成為主要的社會矛盾。
統計學普遍使用房價收入比(住房總價/家庭年收入)來區別房價的高低,全國各地不盡相同。
2000年以前,全國平均房價收入比在6.5-8左右徘徊,跟近三年的7.7、8、8.5區別不大。為什麼沒有成為社會矛盾?
80年代之前,房產不具備交易屬性,均歸公有。人們解決住房問題的唯一途徑是等待福利分配,且只能租住,沒有產權,不能選擇;
1980-1998年,社會處於“房改”和“土改”階段。目的在於通過讓房產具備商品屬性,多一條途徑來解決住房問題,順便發展房地產行業,帶動經濟。雖然房價收入比很高,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解決方式,核心還是圍繞居住本質在前進;
2000年以後,中國經濟的增長壓力大,外部環境惡劣。房地產行業的地位提高,成為拉動內需,對抗金融危機、保持國家經濟高速增長的有利武器。銀行槓桿、利率調整、基建投資、土地拍賣等政策的運用讓房地產行業成為投資熱土。這些被動增長的大量需求讓經濟發展帶來的財富向房地產行業快速聚集,炒房成為房價高位運行的黑手。
而國家的城鎮化建設把人集中在城市生活,製造了大量的住房需求。需求多,土地供應不足,供需關係失調;公共資源又附加在土地上隨商品房分配,是否有房成為社會地位和生活質量的衡量標準。導致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最終,大量城市人口的真實需求為房產泡沫買單,受到高房價的壓迫。由此引發嚴重的社會矛盾。
解鈴還須繫鈴人,要想讓高房價走上末路,政府依然起著決定作用!
打破商品房是解決住房問題唯一途徑的枷鎖;
有效減少商品房的集中需求;
改變商品房附加的城市資源價值;
經濟轉型,減小房地產經濟佔比的同時提高整體經濟總量,保持經濟增長,增加國民收入;
這些問題的解決才是根本!
2019年末的新冠肺炎肆虐全球,經濟危機風險大於以往任何一年,在這個背景下,“房主不炒”依然是房地產的主基調。目前看來,政府已經下定決心。近幾年的政策也在根本問題上逐漸發揮作用:
1、2018年,拆遷以實物補償為主,減少現金補償,讓大量拆遷戶無法進入商品房市場;
2、2018年,從打造核心城市轉變為打造城市群。擴大發展範圍,緩解土地供應緊張局面;平衡人口密度,縮小單獨城市的住房需求總量;
3、2019年,啟動全國老舊小區改造,不再大拆大建,減少拆遷戶數量;
4、2010年開始的限購、限售手段持續使用,減小投資性需求向房地產流動;
5、發展保障性住房,限制地方政府落實時間及標準。針對特殊人群限定購買,減小其進入商品房市場的幾率;發展長租公寓,人才公寓,盤活國家資產等,增加住房問題解決途徑;
6、2017年,倡導租售同權,逐步剝離商品房附加的公共資源價值;
7、改變輿論環境,不再把買房作為年輕人成家立業的前提;
8、區別使用貨幣政策,支持實體經濟;
9、2020年大力支持新基建,整體產業向高科技轉型,降低傳統基建的經濟影響,找到新的經濟增長點;
等等......
當大部人不再把房地產當成投資的熱土;“丈母孃”不再把買房當成結婚的先決條件;除了商品房也能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居住問題的時候。也就是高房價引發的社會矛盾結束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