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民企老闆贏了官司“輸”了自由》新聞後續

尚法新聞 2020-01-14 20:20:51

“中部產業集群”項目開發從簽約到落地,均發生在河南孟津縣。作為投資方的廈門合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合一公司),因其股東、股權變化而發生爭議,遭到公司另一股東洛陽澤文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澤文公司)提起的多起民事訴訟。


《廈門一民企老闆贏了官司“輸”了自由》新聞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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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一民企老闆贏了官司“輸”了自由》新聞後續


2017年3月,洛陽澤文公司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為由,將廈門合一公司、黃春發等人告上法庭。官司打到最高院,最終裁定廈門合一公司、黃春發等人勝訴。

然而,黃春發贏了官司卻“輸”了自由。在雙方訴訟期間的2018年8月10日,江西上饒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將黃春發一個人進行立案偵查併網上追逃,凍結了廈門合一公司名下及其控股的多家公司的資金。

2019年9月6日,因被網上追逃,黃春發在北京辦事時遭到“天眼”核查被北京警方拘押,隨後被移送至江西省上饒市公安局。黃春發的代理律師隨即趕往上饒市公安局,向其提交了相關材料和律師意見函,要求警方告知黃春發到底是哪份合同涉嫌詐騙,但警方一直沒有給出答案。

律師的意見未被警方採納,依舊對黃春發採取了強制措施。直至2019年10月25日,黃春發被刑拘46天后被取保候審。

2019年11月6日,上饒市人民檢察院以黃春發涉嫌職務侵佔罪和合同詐騙罪將其批准逮捕。11月26日,黃春發在北京豐臺區辦事,再次被北京警方控制,並轉交給江西上饒警方。

隨後,黃春發的代理律師曾多次向上饒市人民檢察院遞交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但截至尚法新聞(ID:zgsbfzzk)發稿時,尚未得到“申請”被採納的消息。

為此,黃春發的代理律師郭丕勳表示,如果黃春發涉嫌職務侵佔,那就不存在涉嫌合同詐騙,如果涉嫌合同詐騙,也就不存在涉嫌職務侵佔,“明顯是自相矛盾”。

“公司簽約合同地點、企業經營或銀行轉賬都未發生在江西上饒,僅僅只是因為洛陽澤文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童國雄的戶籍地在上饒,江西警方就接手此案,對黃春發進行刑事偵查。”郭律師告訴尚法新聞(ID:zgsbfzzk)。

此案曾引起法律界以及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江西警方的行為一時間被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對同一法律事實,警方能否對正在審理的民事案件進行刑事偵查而引發業界討論。

2019年12月10日,尚法新聞(ID:zgsbfzzk)以《廈門一民企老闆贏了官司“輸”了自由》對此事報道後,上饒市人民檢察院於12月底進行了退卷處理,認為黃春發構不成批捕要件。

此事經尚法新聞(ID:zgsbfzzk)披露後,2020年1月8日,上饒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再次派出3名民警到河南孟津縣政府調查取證。

黃春發的申訴委託人石一辰告訴尚法新聞(ID:zgsbfzzk),“說是取證,辦案民警卻提出無理要求在孟津縣政府辦公室大鬧,還限制該辦公室負責人李某的人身自由,簡直太不像話!”

記者採訪核實,迄今為止,上饒警方對黃春發立案偵查並查封了十幾家與廈門合一公司無關的公司,時間長達一年零5個月,警方也始終沒有公佈黃春發具體涉嫌詐騙的是哪一份“合同”。

黃春發的家屬質疑案件背後有一雙看不見的“幕後黑手”在操控,在其多次申訴的情況下,江西上饒警方對此案仍然久拖不決,不予回應。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在接受尚法新聞(ID:zgsbfzzk)採訪時表示,根據案情分析,黃春發不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更不符合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而且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上饒市公安局對本案無管轄權。

面對公眾的質疑,上饒警方並沒有給出合理的答覆。上饒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楊隊長告訴尚法新聞(ID:zgsbfzzk),說他們由公安部指定管轄權。但對此說法,黃春發的家人並不認可,其申訴委託人石一辰曾去公安部瞭解核實,公安部法制局的工作人員曾明確告知,查無此事。

石一辰告訴尚法新聞(ID:zgsbfzzk),此案經上饒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偵查了近兩年時間,公安部、江西省公安廳兩級部門也要求上饒警方給出黃春發的明確犯罪證據,“截至目前,上饒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拿不出任何犯罪證據,以及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兩次退卷的情況下,依然對黃春發進行羈押,其中緣由難以猜測。”

對於上述說法,2019年12月26日,尚法新聞(ID:zgsbfzzk)記者來到江西省上饒市公安局採訪求證。

該局宣傳科一名負責接待媒體採訪的工作人員回應稱,上饒警方有沒有管轄權,或是否存在辦人情案等問題,他們對此無法回應,並以記者採訪需要江西省公安廳批准為由,直接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僅向記者提供了一個江西省公安廳宣傳處的辦公電話號碼,“你們可以問問”。

尚法新聞(ID:zgsbfzzk)此前報道,早在2012年5月,廈門合一公司(與河南省孟津縣人民政府簽訂了《中部產業集群(國際商匯新區)項目協議書》,對洛陽市以北的1萬畝左右的土地進行開發。

不久,多名股東成立洛陽合一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合一置業),為廈門合一公司的項目落地公司。2012年8月22日,黃金某、童國熊、徐定某接手洛陽合一公司,根據項目的需求由童國雄、徐定某二人及時出資投入,集群項目的所有權利義務由洛陽合一公司獨立承擔。

截止2013年9月,童國雄投資1.5364億元、徐定某投資6755萬元,合計2.2119億元。後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由於資金鍊斷裂,2014年1月26日,洛陽合一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洛陽合一公司終止實施集群項目,交由孟津縣人民政府全權處理善後事宜,項目原來投資暫時凍結。

2017年3月,童國雄以其控制的澤文公司的名義,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廈門合一公司控制的洛陽心建置業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取得政府返還土地出讓金,損害了洛陽合一公司的利益為由,要求廈門合一公司和孟津縣人民政府賠償經濟損失2.67億元。


對於事情的進展,尚法新聞(ID:zgsbfzzk)將繼續予以關注。(作者、記者楊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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