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能否可以開代課費,超課時費

所謂績效指的是業績和效率的獎勵,可現在很多學校把績效拿來開代課費,超課時費,及不合理,績效本身就是從教師工資里扣除百分之三十拿來作為獎勵性工資,可如果開代課費,超課時費,就等於拿自己的工資把領導或同事代課,自己超課時費也實際是自己的工資來開自己的超課時,這不是明擺著超工作量也等於沒超嗎?


教師績效能否可以開代課費,超課時費

本來績效就少,領導要提,中層領導本來就多,有正副校長4人,總務,教務,思政,黨政,共青團支部,安管辦,婦女主任,工會,領導有十多人,提去一大半,班主任更是多,又提去一部分,留給科任教師已經沒多少了,如果再拿來開代課,超課時,留給不超課時的少之又少了,有些老師總結了一句話"窮狗咬窮狗。為了績效有些學校更是吵起了架來,這種現象絕不在少數,每年生均經費那裡去了?只要是開給教師費都想到用績效工資支付,這樣等於自己給自己,合理嗎?歡迎關注和留言討論
教師績效能否可以開代課費,超課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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