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踹到法律紅線,大衣哥被踹門事件涉及哪些法律要點?

4.15日“大衣哥”朱某文的家被兩個村民一腳踹開,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網友

熱議,事情經過:當時朱某文正在家中,可是禍從天上來,兩位村民當時喝了點酒想要找大衣哥合照,於是兩人一商量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腳踹開大衣哥的家門。

一腳踹到法律紅線,大衣哥被踹門事件涉及哪些法律要點?

大衣哥滿臉苦笑走出門之後,兩人得意洋洋錄製視頻,一旁村民們圍觀熱哄哄的看熱鬧,還拿出手機開始拍照"蹭熱度",吃瓜群眾們一不小心犯了法都不知道,道德底線沒人關注,法律的紅線會警醒他們。

一腳踹到法律紅線,大衣哥被踹門事件涉及哪些法律要點?

警示大家法律紅線碰不得

尋釁滋事罪定罪標準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3)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4)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5)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6)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7)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以“異教徒”、“宗教叛徒”等為由,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擾亂社會秩序,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2、”追逐、攔截、辱罵、

恐嚇他人,情節惡劣”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2)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3)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

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2)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

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應當根據公共場所的性質、公共活動的重要程度、公共場所的人數、起鬨鬧事的時間、公共場所受影響的範圍與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公共場所是指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警示大家法律紅線碰不得

尋釁滋事定罪量刑標準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踹門事件中的“董周”兩人,酒後撒潑喝酒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雖然朱某文表示理解其粉絲行為,不予追究責任,但是違法事實依然存在,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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