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议昨日召开常务会。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会议明确,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
会议要求,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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