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從湖北返回未報備登記,山東一男子被處罰

4月22日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對王某自湖北返回周村

未按要求向社區報備登記一事

進行通報

警 方 通 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於“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關鍵時期,我區連續推出嚴格管控措施,廣大離鄂入周返周人員主動配合,積極落實防控規定要求,疫情防輸入反彈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有個別人員拒不執行防控措施,存在疫情傳播擴散的潛在風險,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4月20日,我局接到報警稱:某小區居民王某自鄂返周後,未按要求如實向社區進行報備登記。在深入調查、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王某予以治安處罰。

健康安全大環境不容半點閃失,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居民朋友:按照周村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要求,自鄂入周返周人員(本人、親屬或用人單位)要至少於抵達前3天向所在社區(村居)申報登記個人信息(姓名、入周時間、交通方式、

將康狀況、電話號碼等)。對不如實申報登記,影響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依法予以治安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控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希望全區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我區疫情防控規定,積極舉報涉疫違法犯罪線索,同心協力,共同守護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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