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首张已发出!

近日,区卫生健康局

向杭州百艺柏托育有限公司发放了

全区首张《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余杭成为杭州市首个启用

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

进行规范备案的区(县/市)

意味着我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余杭首张已发出!

在2020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浙江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首,按照省民生项目要求,今年余杭区需完成新增托育机构5家、托位125个的任务。截至目前,我区已明确了5家新增托育机构的点位(其中1家已通过备案),完成125个新增托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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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在前期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咨询收集到的信息及数据显示,0-3岁婴幼儿家长中,51.16%的家长有托育服务需求,其中63.9%的家长更愿意选择幼儿园托班和托育服务机构。通过多次摸排、走访,区卫健局结合国家、省市文件和相关规范,有针对性地对已从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其备案要求及流程,引导规范;对(计划)新建机构,按照规范要求从选址到建设上给予指导建议,对相关政策进行告知和解读,指导备案。

余杭首张已发出!

托育机构备案政策快问快答


一、什么是托育机构? 是否所有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的机构,都是托育机构?

答:托育机构是指对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集中保育和照护服务的机构。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的机构,有些属于托育机构,有些不属于托育机构。托育机构主要提供婴幼儿的生活照料、安全看护等服务,家长或监护人不在现场。


二、托育机构到哪里备案?是否都需要备案?

答:托育机构实行属地备案管理。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机构所在区、县(市)的卫健部门备案。婴幼儿托育机构实行一证一点备案管理,迁址易地举办、设立分支、连锁机构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幼儿园延伸服务开设的托班,不在卫健部门备案管理范围内。


三、托育机构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备案需提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地证明、工作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托育机构在注册登记后,应向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申请卫生评价;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托育机构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当所有备案材料办结后,托育机构应向区、县(市)卫健局提交备案申请。


四、此前已经在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企业,也需要备案吗?如何备案?

答:需要。此前已经在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企业,如打算继续开展该项业务,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规定,重点在场地设施、卫生情况、消防安全以及人员资质等方面对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原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为"托育服务",再向所在地区、县(市)卫健局提交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继续从事托育服务。


五、托育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审核通不过怎么办?

答:审核通不过,该机构不得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区、县(市)卫健局接收托育机构备案申请全部材料后,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备案机关会将需完善信息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直到符合备案要求,再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托育服务相关政策咨询告知

一、0-3岁托育服务政策相关文件查询

方式一:登录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官网

http://www.hzsjsz.cn/ty/01.htm

方式二:关注微信公众号 “幸福爱之家”中的托育服务模块进行查询。

二、0-3岁托育服务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政策咨询)

0571-88807560

余杭区卫生健康局(政策咨询)

0571-86144609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民营机构注册登记)

0571-86169056

余杭区民政局(民非机构注册登记)

0571-86220613

余杭区住建局(消防审查、验收、备案咨询)

0571-86317502

余杭区妇幼保健院(卫生评价报告出具及从业人员资质咨询)

0571-89160216

来源:余杭晨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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