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工資不如偷電瓶的,爭搶簽約周某代言,雖是個案卻影響不少人

職場上的工資待遇一般是和員工的職業技能、專業水平、學歷層次掛鉤的,比如在鐵路系統本科和大專的待遇就是不同的,前者幹部身份、後者工人身份。

以學歷分待遇等級這沒什麼不服氣的,如果大學和小學一樣的話何必多讀書浪費時間和精力以及金錢。但這兩天彷彿常識被顛覆了,因偷電動車電瓶入獄在新聞採訪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周某差不多因為這樣的話語成了所謂“網紅”,前幾天出獄了,一些網絡公司和MCN想簽下此人,當時分析說三百萬籤不下,後面又爆出1500萬簽約的假消息。

博士工資不如偷電瓶的,爭搶簽約周某代言,雖是個案卻影響不少人

真實情況很是霧裡看花,但是大體上想要簽約周某沒有幾百萬是想也別想的了。應當說事情有點“毀三觀”了,一個幾進宮的人受到流量公司的如此熱捧,這些公司當然是有所圖,而且就是對利益的赤裸裸追求,沒有一點含糊和害羞。去年28歲的李琳博士一畢業就成為了南方醫科大學、博士生導師,其工資待遇:稅前年薪90萬、安家費220萬。當時新聞出來的時候還上了熱搜,證明還有很多的博士工資待遇並沒有這個好或高。

然而,無論是學識傑出的醫學博士李琳還是其他博士們的待遇,在“偷電瓶出身”的周某面前不算個事,很想說“就是個渣”。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提了很多年了,也一直有所提高,但是到今天才發現竊.格瓦拉才是“人生贏家”,4次入獄經歷彷彿已經成了抬高身價的榮譽和招牌,甚至是資本。

博士工資不如偷電瓶的,爭搶簽約周某代言,雖是個案卻影響不少人

也許博士們的待遇和周某的事件沒有對比性,周某的“天價”是市場推動而產生的,我們現在不得知那些想簽約周某的具體是哪些公司,但顯然這樣的公司都是經過測算的,虧本的買賣沒人做。我甚至在想,這些蜂擁而至的公司都是聞到血腥味的鯊魚,出獄的門口停滿各種高檔車輛,這是幹嘛呢?想轟動的效益再帶來流量的盛宴?

無緣無故的事情一般發生很少,現在還不知道周某最後的選擇是什麼,但或許就他本人所說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一個偷了習慣的人可以想像最後會是什麼結果,農村人說的很好,狗改不了吃屎。一個朋友告訴我,他的一個鄰居從十多歲就開始小偷小摸,現在三十歲已經“七進七出”了,估計改的希望是沒有的。

誰也不是神仙可以看到別人的未來,周某改邪歸正也是可能的,但在目前這樣的狀態下,別說他本人會迷失,就連我們這些觀眾也迷惑了。想想,簽約就有幾百萬,已經是完全實現了“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願望了,並且那些公司當然不會指著他去偷電瓶的,然而把他的價值利用光是肯定的,甚至有可能連竊.格瓦拉的一些表情包也會抓住,畢竟這也是不輕的價值

。“出獄即巔峰”,會是另一種人生路,周某將會怎樣選擇?目前這些公司不管能否簽下周某都會熱炒不停。

博士工資不如偷電瓶的,爭搶簽約周某代言,雖是個案卻影響不少人


互聯網的流量經濟利益是嚇人的,去年上海的“流浪大師”至少讓“師孃”火了一把,又是賣書,又是讓人認識那張臉的。儘管事情現在已經過去了,但不要忘了那場井噴的流量,現場做直播的主播們誰不在那段時間裡漲粉無數?

我們不知道周某能給那些公司帶去什麼具體的好處,但那些公司一定是看到了周某的用處,否則也不會如此“天價”來籤他了。

用成百上千萬的資金加上腦筋和心思來簽約一個小偷,這是世界變得瘋狂了嗎?再怎麼是“網紅”他也是個偷,多年前的那個徵婚條件嚇人的某姐人家好歹也是讀書的,哪怕看的只是《故事會》和《知音》也算是讀書啊!而周某就一偷電瓶的,如此巨資來簽約代言想幹什麼?宣揚什麼樣的價值觀?很難不說這是居心叵測的導向。公司的運行是經濟行為,但是亦不能破壞社會良俗,天價簽約只因小偷精神嗎?荒唐。

博士工資不如偷電瓶的,爭搶簽約周某代言,雖是個案卻影響不少人

周某事件的最後結果如何?現在誰也沒答案,但是隔壁小孩說的話卻錘在了我心上--“讀書那麼苦,不如偷電瓶然後出名了,有人請!”可以說竊.格瓦天價未定,我們已先一步輸了,我們就是這些看熱鬧的人。這件事情對多少人產生了影響?青少年的觀念沒有受到影響?誰敢說?爭搶簽約周某代言,雖是個案卻影響不少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但是還是做個工作為好,今天有流量才值錢,明天沒流量了呢?在信息發達的現代隨時會有新人代替舊人。冀望好好做人,好好做事才是正題,“打工是不可能打工”,而正確的卻就是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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