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廳級!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被起訴!


正廳級!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被起訴!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沈浩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浩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沈浩在擔任陝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公司和個人在項目合作、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正廳級!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被起訴!


日前,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沈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沈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違規提拔使用幹部,嚴重破壞國企的政治生態;貪慾膨脹,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心無敬畏,目無法紀,以權謀私,靠企吃企,利用擔任國企“一把手”之機大搞權錢交易,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沈浩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沈浩簡歷

沈浩,男,漢族,1952年4月生,江蘇常州人,研究生學歷,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8.12—1970.10銅川下鄉插隊勞動;

1970.10—1975.12銅川礦務局東坡礦工人;

1975.12—1986.06銅川礦務局電器實驗室實驗員;

1986.06—1988.01銅川礦務局供電所所長(其間:1981年9月至1986年12月在西安礦業學院電氣工程系學習);

1988.01—1993.04銅川礦務局動力處副處長、機電公司副經理、供電所所長;

1993.04—1994.06銅川礦務局動力處處長、機電公司經理;

1994.06—1996.11銅川礦務局多經公司總經理;

1996.11—1997.08銅川礦務局副局長兼多經公司總經理;

1997.08—1998.02銅川礦務局局長;

1998.02—2001.05銅川市委常委、銅川礦務局局長(其間: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理論與管理專業研究專業學習;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1.05—2001.10中共銅川市委常委;

2001.10—2003.02 陝西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

2003.02—2004.01陝西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陝西省彬長礦區開發建設公司董事長;

2004.01—2006.09陝西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6.09—2007.03陝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公司董事長;

2007.03—2012.07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2.07—2015.04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陝西延安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5.04—2017.06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7年6月退休。

來源:秦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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