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建华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渭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4月22日,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建华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渭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认为,被告人孙建华在天祝远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线项目审批期间,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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