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財會人員假期在家如何充電?這六項新準則,請務必掌握

1、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

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允許企業提前執行。

2、人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通知》(財會〔2019〕8號)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範圍內施行。本準則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

3、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2017〕15號)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範圍內施行。本準則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4、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相關政策:

《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鼓勵企業提前執行。

5、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

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通知》(財會〔2018〕35號)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租賃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

6、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債務重組

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的通知》(財會〔2019〕9號)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範圍內施行。本準則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企業對2019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應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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