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當事人戶籍遷出尚未落戶的,向哪個法院起訴?

005、當事人戶籍遷出尚未落戶的,向哪個法院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七條規定,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尚未落戶的,有經常居住地的,向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這裡的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要注意區分應該向原告住所地還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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